目前就是想了解他的計畫內容畢竟沒道理連計畫內容都不知道就簽計畫同意書吧更何況現在沒有計畫書到時候計畫過了不滿意要撤銷的時候要怎麼證明"同意書與報核時之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權利義務相同"對吧對了~有沒有強者解釋一下為什麼走權利變換來分配還得簽合建契約呢?sandyfdanss wrote:老家在中和某捷運站附...(恕刪)
sandyfdanss wrote:老家在中和某捷運站附...(恕刪) 通過門檻,沒有特殊理由是不能撤銷,頂多延宕計畫案而已!目前談都更的建商都是玩假合建真權變,所以才會要你簽合建計畫書,可是又要你簽權變同意書。先了解建商的計畫內容吧!改爭取的最好在簽約前先爭取,等計畫書送出去後,再來爭取就困難了!
Drango wrote:通過門檻,沒有特殊理...(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小弟雖然不是住台北,但有時看到都更的民眾在電視上抗議真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站在弱勢這一方,覺得就是一些利益沒有分配好才會這樣,就向樓上有大大舉立一樣,如15坪都更後可以蓋到100坪,原住戶可以分到60,建商分到40,說真的原住戶會不爽,但沒有想到建商也是要賺阿!沒有記錯的話好像是建商幫忙蓋的樣子[如有錯誤請指教],然後原住戶繳些相關費用的樣子...
Drango wrote:通過門檻,沒有特殊理...(恕刪) 大大說的沒錯,小弟雖然不是住台北,但有時看到都更的民眾在電視上抗議真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站在弱勢這一方,覺得就是一些利益沒有分配好才會這樣,就向樓上有大大舉立一樣,如15坪都更後可以蓋到100坪,原住戶可以分到60,建商分到40,說真的原住戶會不爽,但沒有想到建商也是要賺阿!沒有記錯的話好像是建商幫忙蓋的樣子[如有錯誤請指教],然後原住戶繳些相關費用的樣子...
sandyfdanss wrote:老家在中和某捷運站附...(恕刪) 我老家已經都更16年了,還是一片空地,問題在於利益越大問題越多,釘子戶, 黑道, 政策獎勵一些問題糾葛在一起時,政府反而怕沾惹到就延議先看土地分區使用,再看自身的土地位置,最後才是跟建商談條件,通常最後簽的都是有意圖的釘子戶,會確認有利位置就開始提高條件我的心得是最好是公營銀行主導都更,可以保障地主住戶權益(土地不要被建商設定貸款)又可以牽制建商(建商的銀根)保障建築品質可惜的是公營銀行處事被動,不然這是很好的都更方式
dove wrote:都更,更16年......(恕刪) 不是喔, 是房子已經拆除16年了,中間有釘子戶訴訟建商恐嚇,過程就不細說了,都更案也因此卡住沒人敢審議通過,後來轉換另一個建商,到現在每個月都有領租金補貼幾次都更都有到新北市政府旁聽應該是最後階段了板橋火車站正對文化路那塊地大地主是教會, 中間那片是楊三郎的古厝我們只是當初怕會倒樓跟著合建的小戶人家(公館街那片)以當時取得成本, 記得買斷一戶是400萬,有不少人賣給建商, 後期有人不耐等待,建商也提供轉換到後埔那邊的建案一換二我想表達的是都更還是有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