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enly2 wrote:不是有號稱漏水保固的仲介嗎? 羊毛出在羊身上那都只是行銷手法之一而已仲介只對產權做負責、把關交易安全因為房地產是仲介的專業所以才會訂定『不動產經紀條例』來規範仲介但是房屋現況的部份就是屋主在負責因為房屋使用情況,只有屋主最清楚,其他人或仲介哪會知道所以內政部才會規定屋主必須親簽『現況說明書』所以冤有頭債有主房屋有漏水就去找原屋主如果找不到或不想找就請當初的仲介去把原屋主找出來如果要仲介負責、或是告仲介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法律上也行不通因為仲介只能協助聯絡而已即使原屋主不處理仲介也是沒轍真正能告的也只能告原屋主而已............因為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
q12131415 wrote:對阿他是有說保固半年並且合約上前屋主也勾無漏水。 『保固半年』....那是民法的規範.....不是仲介的保固!『前屋主勾無漏水』.....前屋主就有責任要負責,如果前屋主不處理,你隨便告都穩贏的!
q12131415 wrote:合約裡有瑕疵擔保的那...(恕刪) 這種施工方式應該是不對的就像你說的水會往其他地方跑現在一般專業抓漏廠商會用打針的方式進行填補如果可以的話外牆再塗一層防水漆(網路上很多抓漏廠商的施工照片可以參考)無論屋主是不是勾選無漏水他都有責任要修復至於仲介....除了進行協調外都沒有責任嗎???那很多知名仲介提供的漏水保固到底是保固什麼???那種補法只是拖延時間......
algo1203 wrote:這種施工方式應該是不對的就像你說的水會往其他地方跑現在一般專業抓漏廠商會用打針的方式進行填補如果可以的話外牆再塗一層防水漆(網路上很多抓漏廠商的施工照片可以參考)無論屋主是不是勾選無漏水他都有責任要修復至於仲介....除了進行協調外都沒有責任嗎???那很多知名仲介提供的漏水保固到底是保固什麼???那種補法只是拖延時間...... 仲介只是居間買賣的第三者依照台灣所有的法律規定........仲介並沒有責任!
algo1203 wrote:無論屋主是不是勾選無漏水他都有責任要修復 這句話有問題哦!如果屋主勾選有漏水也註明了漏水的位置(例如:窗台)即使走到法院買方事後並沒有權利再針對該漏水處要求賠償或修復原屋主也不用就該處漏水負任何責任
Gamestar wrote:趕快積極的找仲介和抓...(恕刪) 今天詢問消基會的答覆,請我務必先對賣方及仲介發出存證信函保護自己的權益。並限期修繕完成,另一方面發存證信函也可建立發現瑕疵的時間點。日後如上法院才有依據感謝大家的回復及幫忙!!人生第一間房子就遇到這種賣方跟仲介!!真的很無言,台灣應該還有好的仲介吧?還是剛好遇到老鼠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