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時的口頭約定算數嗎??

liangx wrote:
現在賣方卻說要等我第2筆完稅款匯入時才能入住~

這種情況下造成我一家4口無屋可住窘境~

因為跟我買屋的那一方要在2/15入住了(不搬買方也會沒房子住)~
(恕刪)


一個方式你参考看看 若是你買房的自備部分 都已準備好了

你就請仲介跟賣方說 雖然過戶程序 只進行簽約 與10%款項

你需要用房子 把付款流程 與過戶流程分開

把用印 完稅款備好 約去代書那 把錢都先付給賣方 買賣契約補登一下

然後約賣方 做房屋驗收 叫仲介陪同 順便跟賣方做屋況切結 請仲介做見證

房屋你先用 代書程序繼續走

口頭承諾是有效力的 但你去扯這個 對你要的效果沒幫助

你要的是訴求賣方房子先讓你用

證據~~~文件或影像或錄音~~只要你能證明他有說過那就算數!
對方不執行就可以告他~~~相反的~~都沒有的話~~~說過的話那只是屁話而已!


願主保佑你.....

JINDERLANDOFFICE wrote:
邀約?要約?明天陪我...(恕刪)


JINDER LAN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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