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王家不王家.失焦了吧!回到都更條例吧!

說道惡法,其實還是有爭議性

被人詬病,強制將王家畫入的這項法條原本應該是對人民有利的

這麼說好了,假設今天是另外一塊袋地,剛好緊臨著無法通行的山坡地

(就像是王家緊鄰的不是可通行的高架橋底,而是無法通行的陡坡)

但卻沒有法律規定說一定要將其納入都更範圍的話

就可能出現以下狀況


       住戶願意賣  住戶不願意賣
建商想買     A       B
建商不想買    C       D

A跟D當然沒問題,但是B跟C呢



我(建商)對那塊地評估之後,認為買下也是徒然增加成本

想賣我也不要,反正我只要不畫進去就沒有我的問題

就算我都更下去的話,那戶也無法通行

我也頂多開個小門讓你進出,也一樣能住人呀

不開心去跟我律師團說,不過敢上法院我就順便跟法官談過路費的事情



我(建商)今天想要那塊地,但住戶又不願意賣,於是我"遵循古法"

就用鐵皮把那袋地圍起來,三不五時就請怪手不小心把那戶水電挖斷

或者辦聯誼找幾十個朋友拿著火把到你家"旁邊"烤肉

搞到願意賣為止,啥?說市價一坪25萬?

SORRY,我一坪五萬收,而且拆屋費用請自己負責,要我幫拆的話打折一坪費用算你4.5萬

不開心去跟我律師團說,不過敢上法院的話我一坪就4萬收


雖然看起來是全盤通殺的"惡法",但它也是為了避免建商挑魚刺,只選大塊肉吃

原意本應是保障說袋地住戶的權益

但只可惜就王家一案,還是被濫用了
發現錯誤自删發現錯誤自删發現錯誤自删發現錯誤自删
kf211434 wrote:
原意本應是保障說袋地住戶的權益...(恕刪)


其實我會覺得就修改成不要管他,好心被雷親,
讓他自己去自生自滅,這樣就不會又有一堆人説不尊重人權了。

萬一事後他又在叫怎麼不把我納入,誰鳥他,
個人覺得都更應是為了讓居民有更好的生活環境

可是台北的高房價太誘人了,加上現在建商都賺的肥肥的
現在談都更時,建商或都更公司都跟居民談都更後房子多有價值,不然就是嚇你說老房子不耐震危險.....
至於都更後如何實質改善居民的生活環境,反倒是很少談到

加上現在的都更,說穿了只是房子改建,周遭的環境並沒有改善
且一些新的大樓,容積高建物也高,還擋了周遭鄰居的陽光和通風
有時高聳密集突兀的建物反而破壞了都市景觀
如此的都更就算好也只是好到建商及一些都更戶
對總體區域居民的生活環境而言,未蒙其利只受其害
這樣的都更模式真的就是都市更新嗎?為何叫「都市」更新,真的不解!


奇怪了.......

當初要改都更法的時候 怎麼沒人願意出來討論........

回到當初都更法的時候
由於大家都想住台北市 可是偏偏台北的土地有限 所以大家認為增加供給量 也是可行的方法之一
而由於 幾乎沒有空地了 所以唯一增加供給量的方式 就是都更 順便還能夠美化市容

都更 簡單的說 就是天下掉下來的禮物
住著住著莫名奇妙容積率上升 還有人捧著錢來要幫我蓋新房子耶
(不過 廢話 捧著錢來的人當然也是為了賺錢 不然是開善堂喔)
不然話說回來 如果沒有這個天下掉下來的容積率 你甚麼老宅 回憶..等等 安心放到爛啦
絕對不會有人會有這個閒工夫去幫你換新房子 你沒錢就住到破掉吧..........

現在就是因為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所以扯出了一堆貪念的問題
加上更多的人 根本是項莊舞劍 志在沛公
他只是要讓所有人覺得這是個爛政府 爛好兵兵 至於怎麼解決問題 不好意思 那是無能政府的事情

要說人權至上 那就回到過去100%就好了啊......因為釘子戶就不能有人權嗎?
只要同意 就發動啊....
不然大家都不覺得奇怪為什麼沒甚麼政治人物出來說 要修回100%同意..

除非 大家根本也不想要100%同意...........只是另有所圖.........
我反對都更條例,改建就改建,為什麼要都更?不出半毛錢就有新房子住,你以為是政府跟建商作善事?還不是用你的土地換來的?慷你土地的凱?

容積獎勵?這次獎勵下一次獎不獎勵?下一次都更怎麼辦?你20歲的兒子,如果繼續住到60歲,又要都更,還獎不獎勵?

不獎勵,自己要出錢改建,容積打回原形,100戶變50戶。
獎勵,100戶變200戶,變摩天樓,你的土地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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