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92 wrote:
謝謝各位提供意見,我...(恕刪)
急*賣房屋可代收訂金之契約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51801104
一般委託的陷阱
我遇到的狀況是, 我們和屋主談很久, 在要簽約前一天晚上11點, 台X房屋跑去跟屋主說, 他們已代他收訂金了, 所以屋主不能和我們簽約, 不然要賠2倍訂金。
後來瞭解, 才知道原來在之前幾天, 台X房屋跟屋主說, 他們有一組客戶很有興趣, 請屋主給他們幾天時間去談, 讓屋主簽了"合約變更書" (屋主曾委託專賣, 但合約已在4個多月前到期), 表示將專賣變更成一般委託, 並告訴屋主, 他們還是可以自行賣屋。
但不幸的事...他們沒看過的 "一般委託" 的合約上, 有一條款表示, 只要買方的出價達賣方的底價, 則仲介有權代權賣方收下訂金, 不需先徵詢賣方意願。
事後仲介還表示這叫commen sense!
但我們問了其他幾家業者, 都表示一般約是不能直接代收訂金的!!!
覺得台X房屋利用一般人不如他們瞭解條款, 以及怕違約罰款, 真的很惡質!!
尤其看到他們最近強打自稱 "優質" 的廣告, 覺得應該讓要買屋賣屋的民眾知悉, 他們在合約上惡質陷阱
有没有代書問一下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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