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zando wrote:
房價這種東西還不就是...(恕刪)
您若想得如此極端我也無語.
買賣雙方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錯,
一間破房子買賣時要登錄上億也是買家的自由, 我確實管不著.
目前知道實價登錄的做法是
當房屋買賣移轉時, 代書與買家須向主管機關登錄.
日後實價課稅的登場才是需要去注意的.
譬如樓上有人提到增值稅等.
再者, 政府不是說會抽查相當比例的物件是否有申報不實?
或是申報行情離區域行情太多,也會被列為注意對象?
這些也是該注意的地方.
個人只知實價登錄似乎與銀行鑑價核貸尚未有關聯, 日後就不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