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quer0952 wrote:
女說:買房是男方的責任
女說:養兒育女是男的責任,是男人就要有擔當一點,反正我以後是不工作了要專心帶小孩‧...(恕刪)
這是傳統的觀念吧
傳統的觀念, 男生是要買房賺錢養家, 但侍奉公婆, 帶小孩, 煮飯做家事, 也是女方的責任
照這樣的說法, 那應該是女方離職到高雄侍奉公婆 帶小孩 煮飯做家事, 男生到外地努力打拼賺錢養家, 太太就是要讓先生無後顧之憂的賺錢養家, 但可能嗎?? 現在哪個女生會接受侍奉公婆這種事??
年收100萬, 買不起台北市買新北市, 能看的房子隨便也1000萬起跳, 房貸一個月五萬起跳, 一家三口伙食勞健保水電瓦斯網路雜七雜八的,生活費一個月一兩萬跑不掉, 每個月支出將近七萬, 靠男生一個, 應該入不敷出吧, 觀念溝通一下吧! 總不能把老公逼死了吧!!
conquer0952 wrote:
故事是這樣的‧‧‧‧...(恕刪)
看男的公司是否可以商調到高雄,全家一起回高雄工作
或乾脆兩人一起回高雄找工作
白天雙薪,晚上自己帶小孩
直接住在男方母親家
女生如果觀念那麼守舊,住男方公婆家也只是剛好而以
省下來兩地的租金、台北的高生活開銷、假日南北的通車費用
算一算一個月可以省三、四萬,去彌補薪水的損失
慢慢累積薪水,等頭期款準備夠了,高雄房價又比台北省了幾百萬
說不一定比本來在台北還可以存更多錢
有什麼工作是非台北不可?
為什麼一定要把自己逼死在台北
如果真的只有非台北不可的工作(如google、公司營運中心的高階主管之類的)
我相信那種薪水也絕對夠你買台北平均房價的房屋了
還以為跑錯版!這種問題?不是該去兩性版開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