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tai wrote:我猜很多人不懂黎胖的...(恕刪) 看到的只有負責人更換而已更何況賣公司也要有盈餘才有課稅問題看財產交易所得定義:出價取得的財產和權利,以出售時的成交價額,減去原來取得時的成本和一切改良費用後的餘額所以保證課不到
blessme wrote:據中時的說法,這兩間公司不只持有豪宅,還有其他土地。所以交易項目起來比我們想像的複雜...變成打包出售黎在台灣這些年來房地產的成果?...(恕刪) 若是如此,問題就變成跟壹周刊 爽報 壹電視要分開賣,或是包裹出售同樣的問題啦 哈
huangjauwen wrote:之前不是有 鄉林建設的老闆 出來說有千億港資要來台應該是要去接黎智英的10豪宅..........肥水不落外人田.......呵呵在哪裡呀???...(恕刪) 這樣黎智英果真太爽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