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地主與工廠是親戚,如果要扣掉這30坪的土地的價差,前地主可直接分割給工廠不是更好
怎麼會同意有但書?說來話長
買這塊地是因我們鄉下老家祖厝位置如同工廠一樣沒有臨路,六十年來都經由隔壁鄰居三合院門前外面出入
隔壁鄰居跟祖父及家父輩有六十年交情,不覺得有出入的問題,後來隔壁鄰居蓋起別墅也把路封起來,又不肯賣一條通道給我們
鄉下老家無法出入讓我們很困擾,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好便宜賣給隔壁鄰居,再買現在這塊地
家父是很單純的農夫,自己經歷老家無路可走的困境,所以就同意但書,並沒有想到以後的問題
smartkido wrote:
既然買地時就有加這條但書,是不是表示當時就有扣掉這30坪的土地的價差了,不然怎麼會同意有但書呢。...(恕刪)
爆發戶 wrote:
請搜尋"袋地通行權"...
1.你不能強迫他買.
2.你可要求報酬.
3.你一定要讓他過.
1.你不能強迫他買.--> 沒錯
2.你可要求報酬.-->按地價的百分比算租金, 總之租金非常的低
3.你一定要讓他過.-->是的, 但法律有規定道路寬度, 應該是4米, 四米路外就鏟掉
1)將路改為泥土道路, 不違法, 你有讓他過
2)道路邊坡為泥土坡, 隨時會崩, 不違法, 你有讓他過, 要好走自己修, 要鋪水泥/柏油,你有權不准.
3)裝設攝影機, 亂丟垃圾就檢舉
/4)去調查工廠是否有立案, 沒有立案就檢舉(一般商業登記也要十來萬元才能搞定, 增加政府稅收)
5)調查工廠營業內容,所需法規以及證照,還有消防,防止汙染等設備, 管他有沒有做到, 先檢舉在說.
6)一件一件檢舉,不要一次全都檢舉, 煩都煩死他.
準備錄音筆以及家中裝設監視設備, 預防對方找黑道或來滋擾, 因為對方一定會知道檢舉人,這年頭送點好處,收件的政府單位就會將檢舉人資料提供給被檢舉人
這個社會是和諧社會, 但對於侵門踏戶的欺負你的家人,適時又合法的反擊是應該的.
以上僅供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