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真的都要抽這麼多喔?


koenma wrote:
最近要賣一間房子,因...(恕刪)


大大~~口說無憑
可否提供一下您刊登在網路上售屋的連結讓大家參考參考?
大大可知道這行的辛酸與血淚~~
否則,我個人是覺得...您有意中傷辛苦的"房仲"

房地產是台灣經濟的根本
也是經濟起飛的火車頭
房仲是最辛苦的一群人
沒有公務員的優渥退休制度
也沒有電子業的年終分紅

台灣未來全靠他們!
大概那裡的房子
就500跟你買好了
消失的130萬~~知道仲介有多黑暗了吧~~不用本的生意
aimhead0807 wrote:
大大~~口說無憑

...(恕刪)


~我不想也,如果你要買我這區的,一定會看到~

證明的話喔....不然你就當作我在中傷仲介好了,有沒有大家心知肚明

台灣的未來都要靠你們了......看到這句我真的什麼都不想說了
aimhead0807 wrote:
大大~~口說無憑可否...(恕刪)
其實聽起來也有可能是大品牌的仲介公司

我們這行業以高專居多
有時候公司也拿一些比較老油條的業務沒辦法
了不起換另外一間公司做而已

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第四章
第19條(報酬之收取及收取差價之處置)
經紀業或經紀人員不得收取差價或其他報酬,其經營仲介業務者,並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或租金按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報酬標準計收。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已收取之差價或其他報酬,應於加計利息後加倍返還支付人。

目前明定就是6%,但是沒有硬性規定一定是賣方4%、買方2%
反正總和不能超過6%就是

但是今天既然願意讓人家介紹(半推半就也算)
該給的服務報酬還是得給

關於這種事情我只能說仲介賺差價是不對的
但是我比較好奇的是想問如果那位仲介老實只跟你拿應得的傭金
阿伯又出價到630萬元...

你真的會退差價嗎??
我覺得屋主賺的比較多耶.....
另外,盤古開天以來,用嘴做事的本來就比較會賺錢..
1.阿伯不會上網!~所以不會看到!~
2.沒授權=他談也是白談!~
3.演很大!~讓你知道他很有辦法=跟他簽約!~

以上皆可能!~
以下別人補充!~

若沒有簽約, 你也可以不要賣阿, 自己賺不是更好.....

koenma wrote:
看完大家的回覆後,有...(恕刪)


想想全台有30000人房仲業務人員,每人至少號稱百萬年薪,算一下吧!
每年因為要養這些仲介就要花費300億元,這還不包括版主說的賣法!

你說房地產會不會崩呢? 每天有30000人等著領錢,就算在網路上打口水戰也是戰力超強.
若是發不出300億元,那就有人要失業了,這群人一定是要捍衛自己辛苦經營打造的王國.
高屋價就是被貪心仲介及黑心建商搞出來的,不是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