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東要求房客附扣繳憑單或財力證明會引起不快嗎?

我是覺得至少2個月押金+租約公證+連帶保證人
另外再加防自殺條款,萬一發生不幸,房屋的跌價損失經出租人聘請的估價師計算後向連帶保證人請求損賠
這是市場問題
姿態高表示行情好
姜太公釣魚
願者上鉤

黃色螢光筆 wrote:
我是覺得至少2個月押...(恕刪)


可以出示存款證明

至少有300萬現金




我是要求要有在職證明

沒有就掰掰

要租的人多的是

寧願空著

或降價

也別亂租


黃色螢光筆 wrote:
我是覺得至少2個月押...(恕刪)


民法規定押金不能超過2個月 誰管他 也有要求過5年租金一次開立60張支票 連帶保證人就有義務負擔賠償 隨便找還不接受 幾百幾千萬的房產一不小心欲哭無淚....
其實不用先來01問
先問問自己是否可以接受別人這樣要求
我自己就是租屋族,你們提出的條件我都可以接受。

前提是你的房租夠便宜。


這樣講你懂了吧。
樓上很多房東的意見都不錯,雖然都能直接了解租客的經濟狀況,但是表達若是不夠

有技巧的話,很容易傷到對方的尊嚴,押金超過兩個月好像違反了一般租屋的慣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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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調降租金為誘因,篩選到經濟狀況中等以上的租客是很值得的事,但是又有個問題,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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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招租公告要求附這個又怪怪的,別人可能以為你另有所圖~~
寧可養蚊, 也不要找入爛房客!

msiwilliam wrote:
好啊...叫樓主按你...(恕刪)
忍忍忍
雙方都show財力證明

以表心意

應該會比較平衡

雖然不一定能代表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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