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
其實最生氣的是
如果知道漏水 我就不會用這麼高的價位去買
有漏水 或曾經漏水 我就不會買 或用低價去買
就屋主願意修繕 但是之後我要轉手自然比較難賣
一般人誰會願意買有漏水 或曾經漏水的房屋

但問過律師
我們買方很難舉證 因漏水而導致屋價減損
一般法官認定 只要修復到堪用即可

這就像我還發現我買的這間
地板80*80的拋光石英磚 有8塊澎共
(因為看屋時屋主還住在裡面 當時壓在客廳桌面下的地毯下 我根本無從發現)
我當時要買就是要買客餐廳美美連成一片的拋光石英磚
但是如果屋主僅修復到堪用 一定只換那八塊(我問過土木技師 法院都這樣認定)
可是這樣醜陋的色差 也會影像下次轉手!!!!!!!!!!

真的是涉世未深阿~

現在只能夠走修繕
目前在凹信義房屋幫我出換全部的修繕費用



optic26 wrote:
我是原PO其實最生氣...(恕刪)


律師說的並沒錯

只要賣方願意協助修繕

買方就很難有皮條了...

精神上支持你!

加油!

人生的價值取決於成就了什麼
我是原PO
經過今日去敲樓上鄰居的門後(是租屋的承租戶)
才得知原來廚房的漏水 三、四年前樓下屋主的媽媽就向樓上承租戶反應過
經詢問樓上屋主的租屋仲介後 知道當時是由屋主媽媽找人自行修復 並無從樓上修復
到底有沒有修不知道
但現在水痕還是在

我知道還能夠用刑法的詐欺罪告屋主
但是很擔心這樣的事證不足
因為
(1)屋主長年在國外 一年住不到10次這間房屋 大多是她媽媽住 他可以撇得一乾二淨說自己不知道
(2)現況僅能看到水痕與白樺 看不到正在滴水 (樓上又不是天天在洗地板 偶而拖個地 水量不多)
(3)我必須舉證屋主知情 且刻意隱瞞 並且現在要有漏水之事實
告詐欺 好像才有機會勝訴
而且敗訴好像可能會反被告誣告@_@
明天要CALL律師問問看 哀

有哪位先進可以提供意見或建議的嗎?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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