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違建只要不開門,就不會被拆?

kcw0123 wrote:
新大樓新違建,立案已...(恕刪)


我們桃園這的也是這樣

當初一動工就檢舉了

縣府還不錯 隔天立即過來要求停工

並表示一個月內補申請才能繼續動工

結果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他們也真的立即停工一個月

等縣府一個月後復驗(並沒有拆除喔,當然也沒申請)隔天立即又動工

後來鄰居持續檢舉 一年多過去了

縣府來也是回覆無法進入 無法進入 無法進入

這就是桃園
執法單位會判斷有沒有重大情節
除非違建蓋的跟山一樣高
要不然很多報拆案件大多是鄰居之間的糾紛
所以寧願往下一個報拆地點走
也不要硬拆惹一身腥
鄰居糾紛就可以不用拆嗎?
只要是違法,接獲舉報就應該要處理,不管是要罰款還是要現拆。
只是現在報了都沒什麼有效作為,頂多給一張不痛不癢的公文,有個屁用啊?
如果去告那些官員瀆職會比較有效嗎?

purpleman wrote:
鄰居糾紛就可以不用拆...(恕刪)


爬文得知每案可以"協調會勘"乙次,但之前明明就"協調會勘"了,
為何9月又要等"協調會勘",後台硬到有官員敢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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