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賣屋結案後後 忘了跟仲介說我要發票 兩個星期過去了 仲介公司也沒主動提給不給
我沒跟銷售公司詢問 只跟總公司反應 答 一定會開 但不知那家店的作業何時開
我覺得 申訴專線有什麼用 客服一問三不知 只會回答會將你的問題反應給店家 請提供店家名稱
我問差價的問題 答 仲介可以拿6% 真是答非所問 服務費跟差價有何關係???
如果服務費6%以內都可以拿 就是說不到6%的部份 賣家買家一定得湊出來給仲介 超出6%的部份才算差價囉
那服務費是什麼意思 800萬的房子撿200萬賣了 有資格拿4%嗎 800萬的房子賣了1000萬 可以拿4%以外的錢嗎? 申訴客服人員是不是不知道什麼叫"被信","侵佔","詐欺",真是把賣家當凱子了
只懂話術 不在乎誠不誠信 只在乎錢有沒有進帳
最特別的是 契約紙滿滿的文字居然沒有特約條款
建議大家簽約時 把4% 2% 部份改成協議
你怎麼知道仲介能不能幫你買賣個好價錢
我認為開發票的法律也非常寬鬆
隨時都可以補開發票
換句話說 隨時都可以漏開發票嘛
一般該開發票卻沒開的行業 往往沒證據怎麼舉發 沒發票怎麼確定金額 (房屋買賣是有物證的)
真的太難了
更何況查稅的人去了的結果常是沒事查的結果是有開發票啦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聰明的人不難知道怎麼回事
反正做工的是一定會繳稅的 其它的就看良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