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血淚史】捶心肝!合約沒看清 貴婦花1500萬元買雨遮和牆壁


ryanku wrote:
貴婦應該不差這1500...(恕刪)


沒錯~~~~~~~~~當初預想室內要80坪~~~~很清楚地想著1億6千萬要買到室內80坪~~~~~結果買到72坪~~~真的很幹!~~~

dallasoriginal wrote:
室內實坪登記制 除...(恕刪)


那如果現在這樣,需要分攤公設,也不能保證建商沒有事先灌水進去。
那不就要被扒兩層皮。對吧 呵呵

更何況現在買房,真的有哪位人士,會真的去量測實際公設坪數占用多少,每戶分攤多少。

也都是建商公告多少,仲介告訴你每戶大約分攤多少。
我不代表大眾,但我真的就只能聽仲介說公設比多少就是多少,也沒有能力真的去量測公設比例,如果建商在權狀上有動作。我也分不出來。
如此模糊不清的界線。
就是容易造成糾紛的情況

換言之,餐廳的裝潢比較豪華高貴,餐點會賣得比較貴。一樣是牛排,我家牛排跟王品牛排價格就不一樣,買不買單,就看個人實力如何。

但是當規劃室內設計裝潢時,通常也都比較容易算出自己買房的實際坪數。有偷無偷,也比較能有明確的衡量。
feelwu wrote:
來表達一下個人的看法
購買公設也是建商讓房價變相漲價的一種手法。
公設的設計,目的應該是在建商吸引客人前去購買的一種方式。


公設包含電梯、走道、樓梯....等等必要部分(實際上大部分的公設也都是指這些),
而在早期公寓的時代,這些公設都是灌在室內坪數的,
也就是你買一間30年前的公寓,權狀上面寫30坪,沒寫公設多少,
而實際上呢,真正室內可能只有26坪,剩下的4坪就是樓梯,走道...等等這些公設。


feelwu wrote:
如果可以明定規章,公設不可列入權狀分攤來買賣,
可使賣價都能落在實際坪數上,房價至少可以扣除20~40% 這也可以成為打房的一種政策



政府並沒有規定一坪要賣多少錢,所以公設就算不計價,
總價也不會改變,
例如:
內政部於2011年頒佈「附屬建物屋簷及雨遮可登記不計價」法令..
房屋有因為這條頒布之後而改變價格嗎? 沒有啊。

ryanku wrote:
貴婦應該不差這1500萬, 重點應該還是在花了大錢卻買了不符所需的房子, 室內實坪少了8坪, 10%, 這可不少
如果規格吻合自己需要的, 那本來就是要搬進去住就沒差, 但現在是房子小, 不想搬進去住
那要脫手嗎? 以目前房市情況又不容易脫手, 套了這一億多的資金才是麻煩

如果當初建商老實多給這8坪, 那就算價格要多個1500萬, 貴婦也不會這麼搥心肝吧!...(恕刪)




房子一定都有先看過才會買, 怎麼會覺得小 ?
邏輯對了,方向就不會錯到哪裡去 ~
Saber422 wrote:
誰說雨遮沒有用處,...(恕刪)


買房連公設都要算進去是全台灣都一樣,不是只有台北才這樣耶....

phS00313 wrote:
房子一定都有先看過...(恕刪)


預售屋怎麼看, 教一下

dallasoriginal wrote:
這就是虛坪登記制的...(恕刪)


沒看到血,沒看到淚,只看大有錢人大手筆買東西都不看一下最多2頁的建物標示內容.
(主建物,陽台,雨遮,公設,每一項一定都會寫清楚面積及價金,別在那邊扯建商話術騙人)

話說2012年在北市精華區買1億6千萬的豪宅,
現在應該可以賣到1億8千萬,

北市精華區確實是漲價的,我真的懷疑,血在哪?淚在哪?
JIN DER LAND OFFICE
JINDERLANDOFFICE wrote:
沒看到血,沒看到淚...(恕刪)


賣不掉的價格都只是帳面上的數字而已
我猜一開始是奢侈稅原因沒法賣, 綁兩年後發現現在豪宅市場不好脫手, 被套了一億多, 又不爽建商不老實, 不然真能賺2千萬賣掉, 還要上新聞哭訴嗎?
這就是大家常說
跟認識買最貴
我也很怕跟認識買~
有問題又不敢跟人吵~~

dallasoriginal wrote:
花了1千5百萬買雨遮和牆壁,害她氣到夜夜失眠,差點得憂鬱症...(恕刪)

1500萬就得憂鬱症...
證明是個 假貴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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