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屋出售的漏水條款事宜

有漏過水的地方.
要列表出來給買方知情.
你不用保固啦.
不用折價.

直接讓買方去處裡.
去決定要不要買.
Kaninkmu wrote:
那如果條文改成
""現況交屋 本屋全屋皆有滲水或漏水 成交日已後有漏水滲水情形由買家自行處理 購買前請多來看幾次
自行把漏水滲水狀況造成價值減損列入買價考量 可以接受合約內容再購買""
表示我有告知全屋皆有漏水或滲水 我告知賣方 且有通知賣方減價購買 這樣可以免除條款嗎?

我購屋前有發現房子漏水,因此談價過程中也有因此殺價
所以合約裡面漏水條款是直接雙方合意後刪除,並註記現況交屋

你問問代書吧,雙方都接受漏水不保固就很簡單了,文辭上稍微修飾而已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謝謝大家的幫忙 我大概知道怎麼做了

感謝大家 我再委託仲介前 先把我的條件跟仲介說 也先把我漏水滲水的地方揭露 直接議價處理

讓買方願意再購買 我也就這麼一間房子要賣而已 慢慢賣等有緣人吧
如果我是買方,我可以接受這樣的方式,直接折價給我,然後我自己處理。
用欺騙的方式就真的不好,買方還是可以回頭要求的,到時候更麻煩。
如若漏水修復不再漏了!
就不用瑕疵揭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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