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jhan wrote:超簡單數學問題,課稅45%,如果還要實賺1000萬的話。1000萬加價817萬,課完稅一樣獲利一千萬。也就是等房地合一過關後,未來房價少說狂漲八成,現在還不下手買,以後就買不起了...(恕刪) 未來房價少說狂漲八成耶!自己知道就好!別到處宣傳!難怪我最近照開價加5成都買不到,原來屋主都知道至少會漲8成等一下我照開價加八成去談談看
一年太短~稅還是太輕...至少要比照奢侈稅一樣壓2年.我覺得3年比較合理...逐年遞減是最可行的.房屋本就該自住與長期持有~第1年 60%第2年 50%第3年 20%第4年 10%第5年....x年 5%房價最後漲或跌沒人說的準.但以目前的情況來說.至少量縮依趨勢走下去是短時間不會改變的.想買的人是真的可以好好觀望看看~
賣房所得課稅我也覺得非常合理但是只有頭兩年稅率較重這樣感覺就只做了一半現在利率那麼低 又有寬限期只要繳息之前賺飽的投資客絕對有實力繼續玩下去看了一些二手的房子已經成屋兩三年了 裡面都還是空的擺明就是投資客養的我覺得只要利率不漲 不管怎麼課稅投資客都是不會退縮的
非常不合理,房地合一政院版 田大權:荒謬到可愛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0561197236.html現在奢侈稅=稅基以銷售價格計算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買賣:15%。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買賣:10%。如房價4千萬,課稅15%,繳稅600萬如改成房地合一稅=稅基以獲利計算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買賣:45%。自住400萬免稅房價至少4千萬才能在一年內交易獲利>400萬自住=獲利401萬-免稅400萬=1萬課稅45%=繳稅4千五非自住=獲利401萬課稅45%=繳稅180萬奢侈稅要繳稅600萬.改成房地合一稅自住繳稅4千5百元? 非自住繳稅180萬?這個稅是打房or鼓吹大家來炒房?奢侈稅不能廢除,堅決反對拿(房地合一稅)取代(奢侈稅)
直接規定不准獲利好了,管你幾年直接上繳100%好嗎?自由市場豈能用極端的政策手段來干預,請問投資股市短期出清也該被重懲稅金嗎,一樣說法這不是炒股嗎?但我衷心的感受是,這是一個自以為的“雙贏政策”,贏在政府稅收,贏在安撫民怨(尤其失去的年輕族群選票,因為他們正是需要面對買房問題的最大族群)。政府往往忘了不發言的民眾力量,套句老套的台詞,我一定用選票教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