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 ~ 停車位是有產權的哦
而且是和你的主建物的產權是分開來的
如果你的權狀只有主建物
那麼就是沒有停車位的權狀
也就是沒有停車位

有些大樓是這樣的
停車位屬公設
公設算是大樓裡所有人的
但停車位假設只有 50 個
而整棟大樓共有 100 戶
這樣停車位就需要以抽簽方式
大概是一年或半年抽一次

像我家大樓 54 戶
停車位只有 20 個
建商在銷售時就把20 個停車位都銷售了
一個一百萬
所以有另外的停車位產權

如果你錢付了 沒有拿到產權 就是你被騙了
等於是你付了錢 ~ 你的房子沒有拿到產權的意思是一樣的

我的知識 ~ 有錯請糾正 ^^
當初買兩個車位有權狀, 還包括約地坪多少喔!
樓主這樣的情況很常見啊,尤其是中古大樓。一般來說跟著房屋一起買賣的停車位多屬於法定停車位,沒有獨立權狀、只能跟著建物一起買賣。樓主買的這棟,基本上應該就是登記在「大公」裡面,權狀上不會特別註明車位編號,但你還是確實有取得「產權」的(你取得的建物坪數當中,公設坪數是包含車位產權的)。

管委會沒有額外收車位清理費也是正確的,因為你的權狀坪數其實也包含了你車位的坪數,屬於你「車位」部份的管理費用,理論上也跟著每坪的管理費一起繳過了。

理論上,管委會那邊應該會有個紀錄,哪一個車位是屬於那一戶,或在住戶規約中加註「幾號車位為哪一戶專用」。就法律上來說,如果能取得「共有分管協議書」當然是更好,但實務上尤其是有點年紀的房屋,沒有這種東西也很正常。

先去跟管委會確認一下你的車位是幾號、管委會那邊有沒有登記。如果管委會那邊有紀錄的話,基本上有問題的機率不大。如果是透過大品牌的仲介買的(比如小黃小綠),不動產說明書上也有註明含車位,基本上不會有太大問題,也不用自己太疑神疑鬼。你也可以同步跟幫你登記的代書再做確認。

中古大樓的管委會如果你要他們出個什麼車位證明的正式文件,如果他們自己先前沒辦過,不知道怎麼弄不敢出給你也是很正常。如果以上希望能在文件上留下紀錄,折衷的方式可以在繳交管理費時,請他們在收據上加註「含XX號停車位」,說不定管委會會比較願意出給你。
法車~你看你權狀主建物多少~附屬建物多少~大概就可以知道你到底有沒有產權了!!

法定車位本來就是在大公底下~只能隨著你的房子一起過戶不能單獨買賣~

PS:管委會不願收錢給依據很正常~他不願意背書也是正常~因為他背書也沒什麼法律上的依據

認為建築物都要再建管單位有建築執照跟使用執照才算合法建物~在建築層面來說~..~

很多人有水有電有繳稅~但是房屋卻可能只有建照沒使照(以建管認定就是違建...這種都老房子比較可能發生)
產權問題

公設一樣是有產權的,只要是有出現在房屋權狀之中的建物,通通都是有產權的
比如說大廳、騎樓都是有產權的
差只差在是公共面積還是專有面積

真正的無產權車位是指沒有房屋權狀的車位
比如說四十年前的防空避難室是沒有房屋權狀的
很多防空避難室有做出汽車坡道,成為住戶的地下停車位來使用
這種防空避難室可以去作面積補登的動作,不過房屋稅有可能會增加就是了

又比如說社區的法定空地劃設為法定停車位
這種車位就完全沒有產權的
使用權要由該社區區分所有權人去規範使用
比如說簽訂約定專用契約之類的
車位本來就是登記公設裡.

通常較新的,會在公設內獨立標示車位面積持份,並標註編號.

20幾年舊點的大樓,有些公設裡就不會特別標示出來,可以看下權狀或謄本,算一下若公設比太大來到3X%~4X%,表示有車位面積,但未明確標示.若公設才2X%,就有可能只是個使用權,但通常當初建商買賣時,應該會給一張車位使用證明書.

建議簽約前或交屋前,請屋主去向管委會確認相關車位使用狀況,並出具該戶對目前此車位的使用權證明.
bb123dd wrote:
原屋主是說當初買的時候有使用權證明,但是現在找不到了
原屋主是說當初買的時候有使用權證明,但是現在找不到了
原屋主是說當初買的時候有使用權證明,但是現在找不到了
不買


拿不出來的相關證明的話,就要求解約,
相關的支出,你一毛不付,
如果賣方和仲介不接受,就走法院告詐欺

不然就是要求減價

如果原PO還敢買,
可能交屋後又要上來取暖了
"有人停我的停車位,我該怎麼辦?"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其實在民國88年以前
車位本來就是在公設裡面
是後來才獨立出來
車位變成可以單獨買賣

你不用擔心
你注意看一下你的公設持分
一定會比相同格局但沒有車位的人多出一些
平面車位的話 或多出兩三坪
機械的話 一兩坪也是有可能的

早年沒有獨立的話 那要怎麼知道是誰的?
就像你說的 會有使用證明
那使用證明不見了怎麼辦?
20幾年的管委會經過世代更迭
通常早就沒人知道要怎麼弄出使用證明了
也沒有關係

這時候你只要請管委會調出資料證明
前屋主有車位繳費紀錄
上面會有註記車位
證明他有使用就可以
如果再沒有也沒關係

你請前屋主寫一張證明
證明這個車位一直以來都是他在使用
如果可以的話 上面最好還有管委會的蓋章認證
因為車位管理 本來管委會就有責任
萬一出甚麼問題要上法院
管委會一樣要出庭作證
所以 請他在文件上蓋章認證是剛好而已

我建議你先去問一下管委會
你樓上樓下跟你一樣格局的人
哪一戶是沒有車位的
上網去地政調謄本
上面就會標註公設持分多寡
如我上面所說 會多出個兩三坪
如果沒有 那就有問題
以上!!


停車位有分法定、增設和獎勵停車位
法定停車位本來就沒有獨立權狀,是和樓上的同一張,所以會放在公設
請參內政部80/918台內營字第8071337號函
一開始會由建商或起造人和各承購戶定明停車位之使用權及範圍(共有物分管契約)
版主的房子是20年了,所以看管委會看有沒有類似分管契約這東西嚕
如原屋主就是停哪一格的證明
另可參96年台上字第1152號及93年台上字第863號

至於增設和獎勵停車位才會有獨立權狀可單獨移轉,不用跟樓上的聯結

hcs002 wrote:
我的房子車位也是公設
大多數的車位都不會有獨立權狀
樓主可以研究一下

我房子的謄本,有註記約定地下幾樓幾號車位為專用
就這樣


比較新的大樓大多這樣的方式,現在幾乎都是劃分在公設裡面

有車位的會比沒車位的佔多點公設(會不會有另外一張我不太清楚)

可是樓主的事20年前的車位劃分,很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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