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有一間大樓房子在附近租人 我們自己住舊公寓 今天垃圾來不及丟所以拿去大樓垃圾集中室丟 請問這樣子可以嗎?


yu928 wrote:
法律是不會去管這檔事
但真要用法來說
雖然房屋已出租給別人
但區分所有權人的身分仍然存在
社區內的權利義務並不會因為所有權人不住在社區內而消失
也不會因為出租給他人就移轉到承租人身上...(恕刪)


那不是很奇怪?

有個社區有200戶,
其中100戶出租,

若每個房東都來丟垃圾,步就要處理300戶的垃圾量?
若社區有游泳池,房東、房客都來游泳,不就擠爆了?
若社區有健身房,房東、房客都來健身,對自住客不就不公平?

我住透天,白天沒人可以收信收包裹

以前我重要的掛號信件或包裹,有時會寄到已出租給別人的地方
因為管理員可以代收,有時也會打電話通知

管理員沒說不行,不過覺得不太好,一段時間後就取消了
只能下班後或是週六上午去郵局領
mobilefeng wrote:
若每個房東都來丟垃圾,步就要處理300戶的垃圾量?
若社區有游泳池,房東、房客都來游泳,不就擠爆了?
若社區有健身房,房東、房客都來健身,對自住客不就不公平?


是不公平,但是你要這麼做也是可以。
只有社區管委會可以決定可不可以,不是我們。

這個世界不是公不公平。而是社區管委會規定如何?管委會沒有特殊管制,都可以。你覺得不公平,對不起,請上管委會建議。並取得大部分住戶的同意票。

可是房客連投票得權利都沒有。抗議什麼?

有時管委會管制的是房東,不是房客,因為房東才是所有權人,房客不是。管委會對的是房東,不是房客。房東要使用任何設施當然沒問題,有問題的是房客能不能使用。或是房東要不要讓房客使用任何社區的設施。主動權還是在房東,不是住在那邊的房客。

房東才能在管委會住戶大會上投票,不是房客,房客想投票還得要有房東的授權書。

實質上房東的權力大於房客。
online412 wrote:
家人有一間大樓房子...(恕刪)


大廈管理辦法應該有解釋把?
房子已經租給房客~當然所有公設使用權已經轉移給房客
在理的部分~使用者付費~~付費者使用
在情的部分~當然管理組織會通融~~
但是在住戶觀感上~是有疑慮的~~
所做的事 要合情也要合理~~

當然房東仍然是區分所有人
所具的社區決議權力是不變的

online412 wrote:
家人有一間大樓房子...(恕刪)


依法可以
除非租約有特別約定
否則就算管委也不能強制禁止房東使用

但是想想
如果房東老是跑去用那邊的健身房,游泳池,圖書室所有的公共設施

落人口舌
philosophy2468 wrote:
但是想想
如果房東老是跑去用那邊的健身房,游泳池,圖書室所有的公共設施

落人口舌


那是房東的房子又不是房客的房子,有何不妥?擁有所有權的是房東不是房客。管委會認的是房東不是房客。這樣瞭了嗎?

一大堆住戶也都邀請一堆親戚朋友去使用健身房,游泳池,圖書室所有的公共設施。落人口舌?講不完的。

擁有所有權的房東不能使用社區設施?這才奇怪吧。
道德面上只是觀感不佳
法律面上,只有管委會另外訂條文才有用
一般法律上是無法約束。因為房東是屋主 也是所有權人
房子租人之後 房東高興就可以去住
車位租人之後 高興的話自己可以去停車

這是我從上面一些回應得到的推論
滿意外的
你的閱讀好像斷章取義了唷~你知道租房子有簽契約嗎?那份契約規定的內容就是雙方的私約,彼此履行就好


ldt000 wrote:
房子租人之後 房東...(恕刪)
其實樓主問的就是模糊地帶
以前大多是公寓 沒大樓一堆公設可以使用
但這些只能在管委會中訂定條文規定
一般法律的目前的確無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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