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HEDEMON9 wrote:
小弟真的很想要有自...(恕刪)
都別買+1
尤其地上權
銷售人員可能會說:新加坡、中國大陸的房子,土地國有,購屋者也都是買地上權,不用擔心
可是忽略(隱瞞)了一個重要因素:
新加坡、中國大陸購屋者,擁有房屋的「所有權」,地是國家的,付點租金跟國家租土地
幾十年後,土地租約到期,你還是擁有房屋的所有權,換約續租就好,不會擔心被趕走
台灣的地上權,你只是買到房屋未來幾十年的「使用權」,土地、建物都還是國家的
重點是這個使用權是「有使用期限」的
等於國家先租給建商,建商再轉租給你
你先一次付清未來幾十年的租金給「建商」
幾十年後,建物、土地全部收歸國有,你(或你的子孫)啥都沒有
也就是說,台灣地上權的案子,幾十年後,殘值絕對連小摩星大大說的1折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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