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還無權占有你們房舍,你們還可要求五年房地租金咧!
房子怎不是你們的?房屋不是您父親/祖父建造的?
房屋稅與房屋所有權是二回事呀!
你們依舊是房屋所有權人!
房屋稅,誰繳納,是與產權所有無關的!
現在是遭不明人士居住在你們房子內?
這是 "無權佔有"與"侵佔"!
侵佔~這是刑事罪喔!有刑責的!
應該這樣做....
1,告知警察你們房屋遭不明人士入內居住,請警察到屋內查訪,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
2,請里長協助!
3,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調解!
4,在土地上樹立告示板,告知要拆屋,要重新建築!
你們都沒進屋內與現住戶詢問嗎...?
沒提出要驅離他們嗎?
免擔心,你們是有理的!
找個大人去吧...!
加油!
ranger9971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家裡...(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