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四處欠債,半夜搬東西跑路了(2018年分享處理方式與心得)

這個不能走簡易庭嗎?

要搞三個月判決?
太可怕了

標記一下

可以請樓主分享一下處理結果嗎
原來對房客還是有保障,mark一下
enzo69356 wrote:
第一,嚴格篩選房客...(恕刪)


第一點嚴格篩選房客.....這很難....我可以直接說我家位置在板橋第二法院簡易法庭附近臨近傳統市場,目前會租我家的都是生意人,要嘛擺攤的、要嘛像這個烙跑的房客是做水產的,之前租最久10幾年是做成衣的,現在很多生意人那裡有什麼薪轉或是在職證明,房客臉上也不會寫著我是不會跑的房客

第二點沒印身分證,這點我們知道是我們的疏忽,因為是爸媽在處理的,且早期大家都是誠信,更何況這個跑了的房客也向我家租了5年了,誰知就這樣沒良心的跑了

第三點法律部份,這真的是不斷在研究與詢問了,也差不多有個底了

至於最後要走那一條.....是賭還是不賭......就是父母討論後才知道

不過我是覺得他不是職業房客,否則他也不會連夜搬東西跑了,之前有債主上門砸房子與討債,整街接鄰居都知道,更有發生他自己帶人跑去嗆鄰居,而鄰居烙更多人去找他,結果躲起來不敢出來的事情



9873210 wrote:
第一點嚴格篩選房客....(恕刪)

如果是這麼長期的租客(五年很長了)
我覺得其實不用擔心啦~
Koei

enzo69356 wrote:
這招是錯誤的非標準...(恕刪)

也不能這麼說......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構成刑法第三百零六條之侵入住宅罪。所謂無故的要件,是指沒有正當理由的意思,假若有正當理由就是有權、合法。
如果確實有鄰居反映房屋有臭味傳出,有無法聯繫到房客,此時房東基於保護房客生命安全之理由進入住宅並非無故。

跑路了
那有沒有債主仇人來找他?
如果有的話
請對方留下聯絡辦法
房客如果回來會聯絡他

接著把房客留下來的垃圾清空

如果房客回來雞雞歪歪追討那堆垃圾
就通報債主來堵人處理囉

以上個人淺見也沒用過,不要貿然嘗試嘿

我以前在2008年從年初房客就常常房租慢繳,後來才知道由他朋友轉述,被警察因商業詐欺罪關起來,他的東西都可以丟掉歸零,押金轉抵房租。
然後我們找管區、里長會同找人將房子清空,至今也沒發生其他的事。
當初簽約有留他的身份證影本,但我不知道要幹嘛!
9873210 wrote:
8.15補充:

很...(恕刪)



建議樓主
未來租給小家庭
或是正常上班族、學生(大學生盡量避免,男的晚上會吵鬧,女的可能有情殺,到時候變凶宅
比較妥當
我都這麼做⋯⋯


供參考
在本文中更新分享目前處理過程,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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