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確認建築線與使用執照應該就可知是不是可以用道路
GAMEOFCAT wrote:


建商說地的權狀會...(恕刪)

你所分的土地權狀,並不包含那塊私有地,只是你們這一個社區的權狀持分,地主又沒賣給建商,建商要如和轉移到你們所有住戶名下
GAMEOFCAT wrote:


建商已去法院公證...(恕刪)

前面已回覆過你了,買房是一輩子的事,強烈建議你還是不要碰,不然就要請建商將路買下,然後轉移給社區住戶,對你們才有完全保障,這樣出入口你們還可設置柵欄機
我目前住的社區車道雙出入口,不在同一個地方,出口道路全部是建商的地,長約150公尺寬約超過三輛車的寬度,之前我們社區有設柵欄機,因很多不是社區的汽車都來停在我們這條路上,那知有一天收到通知要求我們要拆除柵欄機,因建商將此塊土地捐給政府,容積轉移,這還只是變成我們不能封,你的狀況就變數比較大了
GAMEOFCAT wrote:


謝謝回覆,建商說...(恕刪)

計畫道路在還沒徵收前是不能蓋房子,沒有說不能封(我封起來種田不行嗎?)那條法律有規定我不能在自己的地上種作物,並且你知道所謂的通行並不一定代表要汽車能通過,就算只留個消防通道,剛好一輛車能過你也要很麻煩
W212E200 wrote:
計畫道路在還沒徵收前...(恕刪)

簽了土地使用同意書,地主是不能夠封路的,更何況又有經過公證。
如果有空可以看看,
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1424號判決

aoc987 wrote:
簽了土地使用同意書...(恕刪)
你不懂台灣人
更不懂台灣法官的白癡
我只相信權狀在手....其他山盟海誓都是屁
謝謝各位的回覆,以後買房要多做功課。建商手段很高明。
請建商跟地主說設不動產役權給您們,永久保證有權可以使用道路,之後地主要移轉,承接人(子孫、他人)看謄本也知道這塊土地供通行了。有公示效果
可確認建築線與使用執照應該就可知是不是可以用道路

發呆的克勞德 wrote:
可確認建築線與使用執照應該就可知是不是可以用道路

完成正確...
只是要去建管處調使用執照"圖說"(不是使用執照喔!),再去鑑界,
就可以知道是不是既成巷道

因土地有面臨巷道的話,
若要建築時,
都要申請建築線指示,才可以核發建造執照,
因此在建築線以外的,便是現有巷道,
依建築法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地主是不能封路的.....

希望有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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