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屋主跟賣方仲介不是簽訂專任約的話,你如果不想被告請自己找仲介跟屋主談,這樣你才不會被原仲介告,還有別想要找熟人假裝仲介,如果真的上法庭你要舉證你有付仲介費的實證.之前有個案例跟你一樣,是賣方想耍賴,不想付仲介費,最後是買方找那棟大樓的管理員當仲介,當然也有付仲介費,所以前仲介告買方敗訴,不過這案例有個爭議點就是仲介到底要不要有證照? 才算數,這就不清楚仲介費你是一定要付的,你可以找新仲介,跟他談降低雙方的仲介費,我想這都可行,畢竟他算是賺現成的.不過你真的不應該在下斡旋後搞這種飛機,你沒得到任何好處不是嗎? 還可能吃上官司
唉 真的是偷雞不著蝕把米就我自己而言 並沒有得到多大的好處(省下一點仲介費)因為屋主 還是賣我們相同的價格當初應該堅持 要賣方 出來履行合約看來只好放棄這一間房子囉不然就如同各位大大所說的 到時候 真的成交過戶 收到存證信函還要上法院 哪整個買屋的心情 都沒有了只好繼續看屋的日子 殘念
brian0212 wrote:屋主 還是賣我們相同的價格...(恕刪) 光這點你就不該答應屋主了,因為他省下4%可是很多的,以500萬來說好了4%就等於20萬了,他省了20萬還沒降點屋價給你那他真是賺很多,我有個朋友他賣屋時也委託仲介,結果有個客戶來看屋時偷偷塞電話給他,結果雙方面就自己講好了,因為我朋友房價是開830萬(他實際想收到800),結果他們雙方都不用仲介費了,我朋友就買815給對方,對方省了15萬我朋友也多賺了15萬,最後雙方都很滿意的收場。
可以理解屋主的心態應該是心疼仲介費的4%吧~其實我覺得仲介業者幾乎都一律收4%的作法4%也是收得太多了些(尤其是對一定金額以上的物件)而且幾乎都講好專簽就是收4%(公平會好像不管這個)無論物件好不好賣,有品牌的房屋仲介都很堅持4%,不知道網友都怎麼殺這個4%?賣一千萬的房屋,仲介就收了40萬元40萬元幾乎是一般上班族工作一年的薪水了假如仲介費用能降到2%這樣就合理多了!我想會有很多屋主樂意支付仲介費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