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家一直要求先動用履保帳戶的錢

lu0821 wrote:
仲介開始有點暴氣了,覺得我難搞,點太多,無法溝通
並表示動用履保帳戶是買賣房子的常態,我如果踩這麼硬,屋主沒辦法搬也不可能會讓我順利交屋

這絕對是騙你的
動用履保不是常態
就跟仲介說一切按照合約走
如果時間到屋主沒辦法搬
無法順利交屋的話
那就按照合約罰錢吧
lu0821 wrote:
今年5 月初,人生的...(恕刪)


照合約走,不然對方毀約求償,房仲的傭金也別拿了

花了給房仲的錢(買方通常4%),還要承擔風險,錢是花心酸的嗎

真沒問題,請房仲借他阿
你問他如果先過戶並交屋 他願不願意
如果願意, 那應該沒什麼風險吧
你問他如果先過戶並交屋 他願不願意
如果願意, 那應該沒什麼風險吧

反而他要擔心你後續尾款不付
有極用資金也可能會答應
我也遇到過~X的房仲只想要賺錢,但風險都不承擔只想轉嫁給買方~
一開始房仲就一直幫賣方盧,我就說要借可以房仲公司簽連帶保證,
房仲又不敢,當時房仲還半威脅我不先借這樣房子可能沒辦法成交,
以為我會怕買不到就借了,可惜我直接回他約都簽了,
不履約就叫賣方賠錢,房仲才不說話....
要動履保就一起過戶不行嗎?
過戶後如果還要住先簽一份租約
再去公證
時間一到趕人
中間所有費用賣家出
lu0821 wrote:
今年5 月初,人生的(恕刪)


請問是哪一家仲介??
頂新不倒  世界不會好
最好提早動用屢保金是常態.如果有哪個仲介敢這樣剛我說肯定會被我嗆回去.

合約的訂立是保障買賣與仲介三方的權利.賣方與仲介要求在未交屋未過戶的狀況下動用履保金卻又不肯具結.意思就是風險要由買方完全承擔.這樣子訂立合約的意義在哪裡?

我的意見與上面幾位網友相同.

仲介恐嚇不動用履保金.屋主沒辦法搬也不可能順利交屋.意思就是賣方要先搬到B屋才能將A屋過戶.但B屋很可能處於資金不足導致無法談定.賣方無法搬家所以也無法將A屋過戶交屋.但問題這是賣方.仲介與第四方的問題.為什麼風險要由與B屋交易無關的買方承擔呢?

真的非不得已要動用履保金.就請仲介或賣方先寫張本票或借據之類的證明文件.如果因無法動用履保金導致交易失敗.責任也不會在買方身上.
我比較有疑問的是,這哪家房仲…

合約才剛一簽下去,就原形畢露了

-
對了,到時交屋時記得驗清楚一點,小心被房仲聯合原屋主亂搞
約都簽了,
不給動屢保又不是你的過失
照合約走不能準時交屋,
到時該賠的就請仲介負責(當然時間沒到不能先這樣回...)

但如果答應了,出了是仲介也只會說你同意就沒責任了...

如果真的有需要這筆錢,
就請原屋主過戶,
然後看是要請他自己去外面臨時租屋搬出或是回租
就看你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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