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哥0416 wrote:
當初和房仲A約出來面談時,說這間房子前屋主買1100,又帶裝潢
我和家人討論後,決定出價1250下斡旋金
面談當天,房仲A有出現,但又出現房仲B表示
全程都是房仲B在跑上跑下面談,並且他表示
「這間我幫你們問過了,前屋主是買1298」
因為這句話,我和家人決定加價20萬,1270買下這間房子
但
今天實價登錄出來了,前屋主買的價格就是1100!!!!!
我面談當天全程錄音
請問房仲這樣構成詐欺罪嗎?
房仲A有說過前屋主買一千一
是房仲B說前屋主買1298
所以 你是要告誰啊?
你是跟房仲A簽約的話
告房仲B 也沒用喔
而且用背信罪
還比較適合
背信是指為他人處理事務,但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的不法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的行為,例如售貨小姐故意將高價商品低賣給朋友。須注意的是,背信罪的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事務」僅限於與財產有關的事務


小惡魔新聞台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