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本來就可以反悔阿

就照合約走啊,有什麼問題嗎??

反正就賠錢嘛
ttiti032tw wrote:
我想知道的是
屋主反悔的話
4%服務費是會成立的嗎
還是因為沒有成交所以不存在這個所謂的服務費
謝謝各位的回答


4%服務費成立

就算上法院屋主也是幾乎是必敗

因為屋主和你們之間的買賣已經成立

是屋主反悔造成的交易失敗

所以仲介不需要也沒責任去承擔這4%的損失


請了解屋主毀約和沒有成交是完全不同的二件事

仲介只要依照約定..在屋主制定的時間內..以屋主同意的價錢找到買方付定

那交易就是成立..

更不用說你們雙方及房仲都有在買賣議價委託書上簽名

這代表屋主同意且認同你們的出價

這時反悔..4%幾乎是必然的(除非最初屋主和仲介簽約有約定過仲介費不是4%)

旦這和你們無關

那是仲介和他的事

你們就是拿回雙倍斡旋金走人


賣屋中途反悔 判54萬仲介費照付
房仲都在放屁 拿雙倍錢走人 舒服 有人幫你增加購房預算

我真希望我買個10間都遇到這種的
下斡旋後屋主在25號同意價格1570..

只是口頭同意又沒簽約..

他們還會把價格往上啦..

這是房仲的話術啦...
仲介4%依規定是在完成交易後(即完成服務)才需要支付
這案並未完成交易,仲介不可能拿的到這4%
一般這種情況下仲介都會提出"+訂金"展誠意的方式說服對方賣屋
很少直接違約的方式處理~
開價1700,結果成交1570,差價僅130~
還要賠樓主兩倍斡旋金~這屋主傻了嗎?
除非已經有另一組人出的比你們高出許多,否則這樣賠錢一點都不值得
所以深深的懷疑買方仲介站在對方準備宰樓主,他認定你喜歡會加價!
現在成交量這麼低不管怎樣~建議樓主就1570堅持
請仲介自己想辦法(仲介費32萬要賺也得相對付出),為展現買屋誠意,頂多把之前退的違約金退回

我個人當初買房對方開價2400,我直接跟仲介講1900,要就來不要就算了~
結果還是賣我了~近期鄰居成交3000~
難怪一堆人要炒房,短短5年就有1100的差價可賺!每天辛苦工作賺不贏房價漲的速度~
這是我的委託書

我們要注意 這邊甲方 是屋主
乙方是仲介公司

買方 就是要買房屋的人


授權代理與訂金效力
第五條: 甲方無正當理由推諉拖延不履行視為違約 因可歸責於甲方之事由者
甲方應加倍返還與買方及對買方負賠償責任 並給付乙方本契約第五條第一項之服務費報酬賠償乙方

下面那個第六點是"買方"違約 沒收訂金 才需要給仲介50% 所以不用看



所以就第五條 屋主反悔 要付給買家加倍返還定金

且要付仲介公司服務費 我這個是東森房屋的委託書

不知道那些胡言亂語的回覆是怎樣


至於買方要不要付給仲介 仲介費 要看你的合約

我這邊並沒有

而且違約的不是你 (第六點)
謝謝大家回覆
屋主目前看來是不願意賣了
仲介那邊也表示再給一天考慮
不然要對他提告
後續就沒我們家的事情了🫡

不過我是打算賠償的五萬拿著
找其它房仲去給他加五萬議價
屋主覺得之後可以賣更高吧
可能他也不缺錢
ttiti032tw
哈哈哈聽說他是換屋 另外一邊也有貸款壓力 所以1700定價其實原本是1800

假設賣方的服務費是4%,賣方要付:1570*4%=62.8萬,加2倍的斡旋金10萬,等於屋主要付72.8萬。除非仲介和屋主沒有談好"實領"的方式,而且房價沒有上漲空間,很怪!

ttiti032tw
他可能看到別的社區一樣四房比他老四年的房子開價2000,覺得自己房子也能賣很高。不過2000那間好像是簽給永x專任,沒人競爭的情況下當然敢開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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