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iti032tw wrote:
我想知道的是
屋主反悔的話
4%服務費是會成立的嗎
還是因為沒有成交所以不存在這個所謂的服務費
謝謝各位的回答
4%服務費成立
就算上法院屋主也是幾乎是必敗
因為屋主和你們之間的買賣已經成立
是屋主反悔造成的交易失敗
所以仲介不需要也沒責任去承擔這4%的損失
請了解屋主毀約和沒有成交是完全不同的二件事
仲介只要依照約定..在屋主制定的時間內..以屋主同意的價錢找到買方付定
那交易就是成立..
更不用說你們雙方及房仲都有在買賣議價委託書上簽名
這代表屋主同意且認同你們的出價
這時反悔..4%幾乎是必然的(除非最初屋主和仲介簽約有約定過仲介費不是4%)
旦這和你們無關
那是仲介和他的事
你們就是拿回雙倍斡旋金走人
賣屋中途反悔 判54萬仲介費照付
這案並未完成交易,仲介不可能拿的到這4%
一般這種情況下仲介都會提出"+訂金"展誠意的方式說服對方賣屋
很少直接違約的方式處理~
開價1700,結果成交1570,差價僅130~
還要賠樓主兩倍斡旋金~這屋主傻了嗎?
除非已經有另一組人出的比你們高出許多,否則這樣賠錢一點都不值得
所以深深的懷疑買方仲介站在對方準備宰樓主,他認定你喜歡會加價!
現在成交量這麼低不管怎樣~建議樓主就1570堅持
請仲介自己想辦法(仲介費32萬要賺也得相對付出),為展現買屋誠意,頂多把之前退的違約金退回
我個人當初買房對方開價2400,我直接跟仲介講1900,要就來不要就算了~
結果還是賣我了~近期鄰居成交3000~
難怪一堆人要炒房,短短5年就有1100的差價可賺!每天辛苦工作賺不贏房價漲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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