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仲介跟你說實話,不太實際,那關乎人家的利益;不如想想自己應該要怎樣做。若你真想買,直接先墊十萬斡旋金出你想要的價格(要你加價就不要加),這仲介不給你出價,你就找下一個仲介,都沒人理你的話,那就應該真的是出價太低了,只要有仲介願意出面幫你去談,就表示價格已經接近了。
lycer wrote:這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大家都知道違法但是政府不抓 這不就是跟賣方讓渡預售屋時,採取用平轉登記的方法一樣嗎 ?要不是在下告訴你其中實務上的奧秘,閣下可能還只能留在噴口水階段。高鐵上都可以撿到裝了幾百萬現金的袋子,你說說該怎麼處理啊 ?
omniyeh wrote:要不是在下告訴你其中實務上的奧秘,閣下可能還只能留在噴口水階段。 不是你說的喔是有個先誠實再成交的仲介跟我說的高鐵上都可以撿到裝了幾百萬現金的袋子,你說說該怎麼處理啊 ? 這就道德問題沒什麼好討論的違法的人不會說自己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