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25 wrote:原來台灣還有600萬戶沒有電梯的公寓! 過程哥買房時就想透透,一定不買沒電梯公寓,一來有年紀時爬不動,鄰居又難搞,還不惜把自己的老年搞進去,來個左鄰右舍大家一起同歸於盡。買了電梯集合住宅之後,發現運氣不錯,遇到的鄰居還可以。之後又發現原來賺錢的狀況比自己想像的好一點,所以為了住得更舒適,決定住透天,但還是有一個原則,就是人都會老,不要讓自己困在自己的透天裡。所以就一定鎖定要買市區裡的電梯透天。交通方便,出門要有超市,超商,小吃店,5-10分鐘的車程可到地區和區域醫院以上的醫療機構。還好現在看來,自己的設定是對的。
就算真的直接可以都更,這些七八十歲行動不便的老人也是要先搬家,阿是要搬去哪? 誰幫他們搬?政府本來就該帶頭做公辦都更,蓋社會住宅就是拿來暫時安置都更時無處可去的人去居住等房子蓋好後就可以搬回去!真的搞不懂為什麼所有社會宅都拿來便宜出租!像當年蓋國宅一樣,把符合都市更新申請的案子或老國宅一區一區更新,這區有行動不便的老人們就先安置在社會住宅裡面先住。 這樣不就好了!現在要都更,原有住戶要免出錢,又要分的多,又一堆鄉愿的北七在那邊怕建商賺太多不允許建商賺錢,那只能作夢了。看天上會不會掉下來一棟新的房子吧。蓋電梯咧。連都更都談不定了還想蓋電梯,不要天真了好嗎?誰要出錢? 錢怎麼收? 維護費怎麼分配? 一樓沒用到不想出錢行不行? 一樓沒用到為什麼要影響採光和進出讓樓上的蓋電梯? 多的公用電費誰分? 怎麼分? 一樓要不要一起分攤增加後的公共電費?有辦法談好蓋電梯,不如直接談好自辦都更去給建商重建比較實際啦
MIDAP wrote:我們這邊也有幾間老公寓外掛新電梯上去,真想知道這些電梯10年後有沒有辦法繼續維護 集合住宅社區怎麼維護,加掛電梯的老公寓社區就怎麼維護,應該還好吧。遵守住戶公約就沒問題,不遵守住戶公約,就算比加掛電梯的老公寓高幾個等級的住宅,時間久了依舊會爛。一切都是取決於住戶和約束的公約。
MIDAP wrote:政府本來就該帶頭做公辦都更 誰說政府要帶頭公辦都更?住戶不想都更,誰來都沒用,為何要公務員一直跟那些難搞的人周旋?建商都更,自辦都更,想都更的住戶們就會自行搞定,不想都更的,一天到晚亂的,政府公辦都更有用嗎?不一定什麼都要推給政府,政府能做的就是可能考慮從法規下手,例如不一定要100%住戶同意才能都更,我認為之前台北市有人提議80-85%同意,就是不錯的建議。所有事項裡面,就搞那些怪人最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