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ckwillie wrote:是想知道持有期間要怎...(恕刪) 你的新屋是危老或都更取得的可享有地價稅:減半徵收兩年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自然人於減半徵收2年內未移轉者,經直轄市政府同意者,得延長至喪失所有權止,但以10年為限。(房屋稅你最多可以減半徵收12年)如果房屋在台北市的話你透過包租代管可在享有地價稅、房屋稅減徵40%每屋各以1萬元為上限,與稅捐確認是可以再減免。租金所得優惠稅率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6,000元;6,001元~2萬元,可扣除必要費用為租金53%;超過2萬元,可扣除必要費用為租金43%可享有持有成本稅金優惠稅率,我跟你包租不會有額外費用,就是我跟你租你同意我去轉租這樣,租客問題我全權負責,如果房屋有問題保固期間我要找建商維修需要你提供我資料,過保我自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