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營造商與廣告不符 可否要求解除契約?

景氣好...建商交屋就順利愉快...
景氣不好...建商就挫咧等...
這也沒什麼
事情就是這樣

世道人情就是這樣
那麼多錢...不會放手隨它去吧
多少拿一些回來,或是少賠一點

不像玩股票
跌就跌
虧就虧、斷頭就斷頭
公主的爹 wrote:
景氣好...建商交屋...(恕刪)

也是啦,換作我也會來這套! 時機歹歹~ 唉~
大家討論的內容好像有點離題了

就樓主提的問題來說
廣告若與事實不符屬於不實廣告,可向公平會檢舉,一般若成立的話會要求建商改正或處以罰款
但以樓主提出的不實廣告部份要想解約可能性不高,依民法規定除非有重大瑕疵才能解除契約,不然除了要求建商改正,就是減價驗收。
重大瑕庛一般是指海砂屋、幅射屋或重大結構上的問題導致買方會受嚴重損失的。
試想,即使建商遲延交屋依契約也只另計遲延利息而已也無解約規定,改變營造商就要解約有很大難度。
不好意思,法條就懶得去查了。
orislin wrote:
大家討論的內容好像有點離題了...(恕刪)


我們在討論背後的原因.
只能算廣告不實吧

如果當初廣告有大樹 結果變成小樹

你能說廣告不符然後解約房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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