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好多有錢人喔~大家動不動都是年薪百萬的~真了不起~

su723 wrote:
在美國請人換個水龍頭多少工資?看個牙醫呢?
日本吃碗拉麵、或者烤個10尾香魚多少錢呢?


1.小弟的經驗是: 換水龍頭最好是DIY
2.小弟也曾在日本住過一段時間; 吃碗拉麵嘛價格介於400円(激安)~1200円(全部のせ)之間 至於烤十尾香魚......這個太貴了我吃不起...... 要問路邊的章魚燒我可能還答的出來, 一盒六顆400円(税込み)
還記得以前在日本工作時, 在下的經濟處境大概是僅比 Homeless & Jobless的日本人(就是遊民)要好一點.


不想再說 wrote:
US$30K per...(恕刪)




According to Census Bureau, USA:
The real median earnings of men who worked full time, year-round climbed between 2006 and 2007, from $43,460 to $45,113.

中位數的男性年收在2007年時為Over USD45000 那麼僅及其66%的年收USD30K應該是被歸類在貧窮階級吧?

比方說台北市的平均月薪資收入是NT50000, 那麼僅及其66%也就是NT33000的月收入, 在下認為這無疑是屬於貧窮階級(以台北市而言). 您不認為?












現實就是如此苛刻.......
acbc wrote:
在下的經濟處境大概是僅比 Homeless & Jobless的日本人(就是遊民)要好一點.


如果大大的收入正如你說的,應該不用將自己歸在什麼貧不貧的,郭董最近不是要買彎流什麼的,還說了一句什麼不懂為什麼有人志向只是要開咖啡館之類,我個人是覺得他或許已經忘記什麼是自在了吧,看新聞的啦,或許有出入...但是,不要妄自菲薄,比你這樣的收入高的人固然還有很多,但是一個月5-6萬薪水過的很好的人也很多,貧來貧去的....
~~ 哇系車頂行李架專家 ~~
su723 wrote:
如果大大的收入正如你...(恕刪)


兄臺此言差矣
以在下的經濟能力, 確實是屬於下階層的群眾的一份子, 我也絲毫不介意別人以"貧窮"來形容我的經濟狀況, 這是對比下的事實, 只要我太座能接受, 本人並不覺得可恥.

大家都讀過的:
莊子衣大布而補之,正緳係履而過魏王,魏王曰:「何先生之憊邪?」莊子曰:「貧也,非憊也。士有道德不能行,憊也;衣弊履穿,貧也,非憊也,此所謂非遭時也。王獨不見夫騰猿乎?其得髯梓豫章也,攬蔓其枝而王長其間,雖羿、逢蒙不能眄睨也。及其得拓棘枳枸之間也,危行側視,振動悼慄,此筋骨非有加及而不柔也,處勢不便,未足以逞其能也。今處昏上亂相之間而欲無憊,奚可得邪?此比干之見剖心,徵也夫!」


我只擔憂 有道德不能行, 衣弊履穿,又何足道哉?
acbc wrote:
兄臺此言差矣以在下的...(恕刪)

我找不到形容詞可以形容我自己了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我朋友有一個月薪兩萬六,一個親戚月薪兩萬三~!


一個快三十,一個快四十歲,那真不知道該算甚麼,比乞丐好一咪咪???

我是覺得年薪百萬還蠻不容易的.
老闆付你百萬,代表至少幫老闆賺三百萬以上
我從來都沒有達成..
年收入算的話百萬會簡單一點..
看年紀啦,不同年紀比較起來毫無意義..
CADER 論壇 http://cader.tw
acbc wrote:
比方說台北市的平均月薪資收入是NT50000, 那麼僅及其66%也就是NT33000的月收入, 在下認為這無疑是屬於貧窮階級(以台北市而言). 您不認為?


不懂,既然你認為台北市平均月薪資收入是NT50000,NT33000的月收入才算貧窮階級。

那為什麼你又說你的年薪破百萬是貧窮階級? 一百萬除以十二小於三萬三?
算了我的數學不好,不懂你的正確算法是怎麼算.....

你一下子說台幣年薪百萬在先進國家才算貧窮
一下子又說在台灣也算貧窮
又明知道兩邊物價水準有差
我腦筋轉不過來了....


你何不直接說清楚台幣年薪破百到底要怎麼活才會在[台灣]捉襟見肘,這樣比較好懂。
也算是做功德提醒一下我們這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台灣的實際情況有多嚴重。


這樣好了,剛好我前面有提到可能的原因是:

房子買太好,車子買太好,保險保太多,投資投太多 四大可能要點
你直接針對這四點做破解,就可以輕鬆戳破我的迷思,證明年薪百萬真的在台灣很不夠用

對了,剛好我也在前面回過別篇提到房子是不是買太好,請以自己的收入衡量,不要用其他標準,因為沒人拿槍逼你買

每天從桃園基隆通勤到台北市來上班的人滿街都是,甚至有不少騎機車通勤的,由於這屬於薪水階級的多數人,所以算最普通的一般標準生活水準,新竹宜蘭等天天來台北市通勤上班的才算低於一般生活標準的少數,從台北縣市到台北市通勤則屬於較高生活水準的略少數。

對了,這個標準是薪水階級(含軍公教),不含收入來自非薪資的其他階級,畢竟我們討論的是年薪

(因為也許純薪水階級的人數在台北市的人數被太多收入不靠薪資的人稀釋掉很多以致於不覺得他們在台北市是多數,畢竟台北市特別多收入不來自薪資的資產階級,又都在北縣市大量置產)

如果這四點都不是年薪百萬不夠用的原因,我真的很期待能吸收到新知
希望您能做做功德,點醒我這搞不清楚狀況的人


acbc wrote:
我只擔憂 有道德不能行, 衣弊履穿,又何足道哉?

夫具道德欲行,復亦衣弊履穿,方足以之言。
比干剖心之寓,適言於上不適言於下。以免招司馬昭心之譏。
猶太人有一句話:賣給客人需要的東西不叫做生意,賣給客人他不需要的東西才叫做生意

日後這成為現在資本主義的準則,[需求]是創造出來的

絕大多數上班族也為著替公司創造出這原本不存在的消費需求而日夜努力著
不過絕大多數的利潤都是老闆拿走,這也是為什麼人家說只領薪水永遠別想成為富人的原因

(這很公平,因為經營風險是老闆在負,經營失敗老闆要背龐大債務或承受巨額損失或破產,受薪者只要拍拍屁股找下一份工作)



不過對於消費者而言,要不要上鈎去增加那憑空創造出的需求,則是消費者與營利者永無止盡的戰爭。

輸了的人,就輸了,當公司倒閉時會跟老闆一樣要背負龐大債務,而不是屁股一拍找新位子了事。
因為背了太多原本沒有,憑空冒出來的非必要需求,以至於要預支自己未來還不保證百分百會有的勞務所得。


正好我在別處也寫了一段,剛好引用過來,雖然不丹與丹麥是兩個很極端的例子:

可惜就現實經濟上來說只有贏家輸家,沒有好人壞人

其實贏家可以有好人壞人,輸家也一樣有好人壞人
雖然也不是每個人都一定要當經濟上的贏家才會幸福,但想當贏家的話就別用輸家的方式思考
(想當輸家的話我沒話說,我不否認當輸家也可以人生很幸福,可以參考不丹跟丹麥兩國的幸福指數)
依照這幾樓的樓主說法,我想01上的人平均薪資應該到US:30,000以上了,但事實大家心裡有數...
國人平均所得不是一萬多而已嗎? 其實大家也不用這麼悲觀看待自己
就像有人說的,年薪沒破百的人就不太敢上來貼 , 其實這樓搭下來還蠻閃的...
不過綜何大多數人的說法不難發現, 賺得多跟存得多其實是兩回事...
小弟我在南部工作六年,大概僅有一次破百而已...
但我並不覺得破百還有人說屬於近貧...胃口養大了,你只能去想辦法弄更多的東西來填塞而已
01名言:認真你就輸了...
這麼簡單的算數問題一堆人寫一堆看無啦~~~
年薪佰萬的月薪才8萬多還要扣所得稅當8萬好了
養2個小孩每月花4萬所以只剩4萬
養台車不管國產進口算1萬只剩3萬
房租或利息2萬只剩1萬
1萬拿來吃飯肚皮綁緊一點
想買下一台車???想吃餐廳大餐???想換大屋???想買保險?想要業外投資??沒有其他花費?不用奉養父母?
看來看去就是只能把2個小孩去掉才有可能
所以生育率才會低
萬一收入還低於佰萬的,那就縮減汽車的費用,所以車市不好
萬一這樣還不夠就只能搬遠點租更便宜的房子或買較便宜的房子
所以"家庭收入"佰萬真的過的蠻緊的,"個人收入"佰萬的只算是沒直接被錢逼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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