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alla wrote:
現在政府稅收的大部分都不是勞工朋友繳的稅。
所謂勞工繳的稅金,無非就是綜合所得稅,
應該不會把營所稅、關稅、貨物稅、證交稅這些算是勞工吧?
你可以查以下這個資料:
http://www.fdc.gov.tw/ct.asp?xItem=1890&ctNode=668&mp=1
97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
看這一頁:ias1-2.pdf
裡面有各所得級距戶數,以及繳交出來的總金額。
409萬-500萬、500萬-1000萬、1000萬以上這三級,
就是所得稅稅率在40%以上的,
合計起來繳了全部綜合所得稅金額的46.8%,
總戶數才只有4萬戶不到,
佔總戶數的1%以下。
若是把30%稅率的218-409萬算進去,
更是超過了綜所稅總稅收的61%!
(要注意,這是減去免稅額與扣除額之後的所得金額,要到409萬很不容易)
換言之,所得前1%的人僅在綜合所得稅一項,
就繳掉了全國的的近半數,更何況關稅、貨物稅、營所稅這些跟勞工無緣的稅收呢?
網上的通病就是完全高估了勞工所納稅金的重要性,
其實國家的稅收靠的都是有錢人,
勞工對國家稅收的貢獻奇小無比。
...(恕刪)
>>>
版友所述 , 個人並不以為然
你描述的
只是M型社會有錢的勞工 & 低所得的勞工比例而巳
負責人以個人支領法人薪水 , 他本身同時也是勞工身分
>>>
其次是依中華民國政府99年的財經報告:
99年各級政府歲入淨額2兆1,155億元,較98年增加19億元(+0.1%)
其中稅課收入增加823億元,規費收入增加44億元
惟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減少445億元。
99年各級政府歲入淨額以稅課收入為主要來源,占74%
其餘依次為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占13.5%
規費、罰款及賠償收入占6.6%,財產收入占3.3%
引資料: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9887&ctNode=2843&mp=21
上面的資料 , 就很清楚的看到
政府減少企業的營所稅後 , 對企業減稅獲利的情形
>>>
我是一個小小勞工
我每年除了要繳綜合所得稅外
另外要繳的稅金是: 地價稅 , 房屋稅 , 牌照稅
買房子要繳契稅 , 印花稅 , 賣房子要繳增值稅
死了要繳贈與稅
平常買各種生活物品 , 要繳5%消費稅
要進口貨 ,也要間接負擔貨物稅 , 進口關稅
還有各種政府以使用付費的各種稅金......
中華民國萬稅 , 萬稅 , 萬萬稅
如果像版友所述: 其實國家的稅收靠的都是有錢人,
勞工對國家稅收的貢獻奇小無比。
勞工對政府 , 對國家的貢獻 , 奇小無比
那麼就請政府 , 高抬貴手
有本事 , 去跟有錢的企業要稅金
而不是老是向苦哈哈的老百姓伸手要錢
>>>
明明政府歲出入 , 有差短4513億元
但為了公務員加薪 , 可以公然說謊 , 說有足夠的財源(每年187億)
http://www.nownews.com/2011/04/21/320-2706771.htm
然後面對國民年金短缺 , 說財務無法負擔(準備+消費稅由5%->6%)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6454638.shtml
這是怎麼回事?
>>>
回過頭來 ,回答版主
台灣的無薪假是誰發明的 ?
引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zh-tw/%E7%84%A1%E8%96%AA%E5%81%87
無薪假(No-pay leave),在台灣為台灣積體電路公司前總經理蔡力行博士首創。
這家企業 , 今年還獲選最佳模範企業
全國的勞工們 , 請掌聲鼓勵
無薪假對社會的影響:
1. 名目工時減少;但由於無薪假是裁員的前兆,員工會被告知或暗示在無薪假時若不繼續到公司無薪工作,很可能會被優先裁員,而且許多公司會同時進行裁員,同樣的工作量會給更少的員工負責;因此實際工時很可能不減反增。有些公司甚至會把無薪假全部排在週六週日,變相減薪。
2. 勞工薪資縮水,在職貧窮人數增加,生育率下降,貧富差距擴大。
3. 留滯於住處當中時間變長(由於許多資方要求無薪假員工在家待命、加上員工收入減少,因此無薪假員工比較少出遠門旅遊)。
4. 短期內某些家庭娛樂的消費增加,如線上遊戲的玩家於白天上線人數增加,但因家庭收入整體減少,所以長期仍將導致娛樂業者的獲利能力下降。
5. 勞動條件惡化:目前已經出現未虧損甚至營業額成長的公司也會有樣學樣、大放無薪假。許多人擔憂未來企業將經常在旺季執行責任制減少增聘員工需求並規避加班費、並在淡季以「經濟不景氣」為由執行無薪假變相減薪——就算企業體質良好也會執行無薪假;無薪假與裁員實施後,勞動力供過於求的現象也使勞方無法向資方要求較佳的勞動條件。高失業率會成常態,而就算是低薪資的就業者、工時也極高。
escudolin wrote:
版友所述 , 個人並不以為然
你描述的
只是M型社會有錢的勞工 & 低所得的勞工比例而巳
負責人以個人支領法人薪水 , 他本身同時也是勞工身分
綜合所得稅不是只有薪水啊!
企業負責人主要的個人所得都是來自於股利收入,
如果是專業經理人多半來自於分紅收入。
你要說郭台銘是勞工我沒意見,
問題是他的薪水每個月只領1元啊!
escudolin wrote:
其次是依中華民國政府99年的財經報告:
99年各級政府歲入淨額2兆1,155億元,較98年增加19億元(+0.1%)
其中稅課收入增加823億元,規費收入增加44億元
惟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減少445億元。
99年各級政府歲入淨額以稅課收入為主要來源,占74%
其餘依次為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占13.5%
規費、罰款及賠償收入占6.6%,財產收入占3.3%
引資料: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19887&ctNode=2843&mp=21
上面的資料 , 就很清楚的看到
政府減少企業的營所稅後 , 對企業減稅獲利的情形
上面這段,就清楚的看到,
你完全看不懂這個報告在講什麼!
營業盈餘,說的是中央政府經營的國營事業盈餘,
你說的「營所稅」其實是列在稅課收入之中。
比如說央行去年賺的一千億、中油去年賺的三百億上繳國庫,
就是算營業盈餘。
既然連營業盈餘是什麼都弄錯了,
您推導出來的結論也就毫無根據與理由了。
escudolin wrote:
如果像版友所述: 其實國家的稅收靠的都是有錢人,
勞工對國家稅收的貢獻奇小無比。
勞工對政府 , 對國家的貢獻 , 奇小無比
那麼就請政府 , 高抬貴手
有本事 , 去跟有錢的企業要稅金
而不是老是向苦哈哈的老百姓伸手要錢
你可以看一下以下這篇報導,
英國1/4個人所得稅由前1%的人繳納
以英國來說,前1%的富人只需繳納25.7%,
台灣卻繳出了46%,
到底是台灣的富人稅負過重,還是一般勞工稅負過輕,
可以好好思考一下。
escudolin wrote:
我是一個小小勞工
我每年除了要繳綜合所得稅外
另外要繳的稅金是: 地價稅 , 房屋稅 , 牌照稅
買房子要繳契稅 , 印花稅 , 賣房子要繳增值稅
死了要繳贈與稅
平常買各種生活物品 , 要繳5%消費稅
要進口貨 ,也要間接負擔貨物稅 , 進口關稅
還有各種政府以使用付費的各種稅金......
中華民國萬稅 , 萬稅 , 萬萬稅
地價稅房屋稅牌照稅都是財產稅,
你不買房子不買汽車就不用繳,
150cc以下機車是不用牌照稅的。
賣房子還有一個財產交易所得稅,
不過不買賣房子就不用繳了。
死了不用繳贈與稅,那個叫遺產稅,兩種差很多。
遺產稅免稅額在1200萬,
還有一大堆扣除額,
所以一般「小小勞工」階級基本上都不用繳。
5%叫營業稅才對,
很多項目都不用繳的,
比如說買農產品就免稅、買黃金也免稅,
去看醫生、去補習都免營業稅,
去營業額很低,免開統一發票的商家消費,
其營業稅稅率只有1%。
當然,如果「小小勞工」喜歡去金錢豹的,
八大行業營業稅20~30%。
lulalla wrote:
地價稅房屋稅牌照稅都是財產稅,
你不買房子不買汽車就不用繳,
150cc以下機車是不用牌照稅的。
賣房子還有一個財產交易所得稅,
不過不買賣房子就不用繳了。
死了不用繳贈與稅,那個叫遺產稅,兩種差很多。
遺產稅免稅額在1200萬,
還有一大堆扣除額,
所以一般「小小勞工」階級基本上都不用繳。
5%叫營業稅才對,
很多項目都不用繳的,
比如說買農產品就免稅、買黃金也免稅,
去看醫生、去補習都免營業稅,
去營業額很低,免開統一發票的商家消費,
其營業稅稅率只有1%。
當然,如果「小小勞工」喜歡去金錢豹的,
八大行業營業稅20~30%...(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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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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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是消費者向商家買東西 , 繳給政府的消費稅
對企業而言是營業稅 , 但因為只是代收代付的性質(二個月一付)
所以實際上是消費者稅金 ,而不公司行號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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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不買不賣不用 , 那麼就不用繳稅金
是不是從現在起 , 叫所有的國民都自食其力
要吃飯就自己種田 , 要開車自己挖油田
中油等國營事業的營業盈餘 , 是來自於那裡 ?
不是取諸於民嗎 ?
台灣950萬的勞工 , 沒有貢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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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苦勞網針對政府100年中央總預算評析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5457
2010/10/29 公平稅改聯盟
破敗的財政、失能的政府 — 民國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評析
現況:債務飆升 國庫失血
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出編列1兆7,896億元,歲入編列1兆6,306億元,歲出歲入相抵差短1,590億元,較上年度差短數1,670億元減少8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1,590億元連同債務還本數660億元,尚須發行公債及賒借收入支應2,250億元。100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舉債數字合計4,290億元,為史上第三高,僅次於99年度的4,934億元、98年度的4,456億元。
赤字預算逐年增加,造成未償債務迅速累積,馬政府執政至今加上100年度擬舉債數,共計舉債1.4兆,即使扣掉還本,債務也增加1.2兆。除使財政收支短差日趨惡化,亦影響我國主權信用評等遭調降。預估至100年度止,中央政府累計債務未償餘額為4兆9,618億元,占前三年GNP平均數的37.53%,已接近公共債務法規定40%之上限。
為了應付如此龐大的債務,財政部明年編列債務還本660億元、付息1,314億餘元,在100年度總預算中,政府用來還債的數字合計1,974億餘元,占所有支出的11%;也就是說明年度中央政府每支出100元,就有11元是用來還債,財政狀況極不健全。
表一:中央政府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 單位:億元;%
年度 債務未償餘額 前3年GNP平均數 債務未償餘額
/前3年GNP平均數
96 37,197 121,079 30.72%
97 37,806 126,099 29.98%
98 41,321 129,372 31.94%
99 45,988 130,623 35.21%
100 49,618 132,224 37.53%
資料來源:國庫署(99/09/14)、主計處國民所得統計(99/8/19)
說明:99及100年度未償餘額為預算數、GNP為預估數
問題一、過度減稅 歲入短減
馬政府執政後包括降遺贈稅、降營利事業所得稅在內的一連串降稅措施,以及與中國簽訂ECFA,都宣稱國內經濟會大好,稅收也會隨之增加。但實際狀況是,繼98年度高達2,155億元稅收減少後,99年度中央政府稅收全年度實徵數恐較預算數減少超過400億元。根據主計處8月份公佈99年度第1季及第2季之經濟成率,分別為13.71%及12.53%,99全年度高達8.24%,如反映到100年的所得稅收入應呈正向成長才是,但是100年度所得稅收入預算數較上年度編列數還減少106.6億元,主要因為營利事業所得稅稅收較上年度減少284.5億元的結果,而營所稅大減係因營所稅稅率由25%調降至17%。
依行政部門原來規劃,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各項租稅優惠於98年底落日後,國庫約可增加1,483億元稅收,將用於調降營所稅及綜所稅稅率。但以99年度起開始實施營所稅稅率調降及產業創新條例中保留之「研究發展投資抵減」,合計稅損據估計達1,393億元,若加計綜所稅調降稅率1%等之稅損248億元,則99年度政府新增之稅收損失將達1,641億元,回收的1,483億元不夠用,還透支了158億元。
表二:中央政府稅課收入編列及實徵情形 單位:百萬元;%
稅目別 99年度 100年度
1-8月實徵數 本年度
預算數
預算數 年度增減
累計實徵淨額 較上年同期增減率 占累計分配預算數比率 占本年度預算數比率 金額 比率
總 計 724,149 5.0 96.1 64.3 1,126,357 1,155,070 28,713 2.55
關 稅 56,973 33.4 113.7 75.7 75,300 79,000 3,700 4.91
所得稅 377,298 -3.5 90.3 60.8 620,331 609,670 -10,661 -1.72
營利事業所得稅 176,342 -2.3 96.6 60.6 290,934 262,478 -28,456 -9.78
綜合所得稅 200,955 -4.5 85.4 61.0 329,397 347,192 17,795 0.06
遺產及贈與稅 5,596 13.4 137.7 91.3 6,130 9,925 3,795 61.91
遺產稅 4,412 7.1 135.7 90.0 4,904 7,940 3,036 61.91
贈與稅 1,184 44.6 145.9 96.6 1,226 1,985 759 61.91
貨物稅 85,583 16.9 104.9 69.9 122,427 136,621 14,194 11.59
菸酒稅 23,653 -4.3 90.8 60.0 39,437 39,437 - -
證券交易稅 66,348 -0.5 82.3 54.4 122,000 114,399 -7,601 -6.23
期貨交易稅 2,962 25.8 103.2 68.1 4,352 4,821 469 10.78
營業稅 105,735 25.3 117.1 77.5 136,380 161,197 24,817 18.20
資料來源:財政部(99/9/9)、100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書
註:100年度遺贈稅增加,主要係因依現行財劃法升格為直轄市者,其遺贈稅減少分成(由80%降為50%)
仔細分析,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雖於98年底落日,但多項免稅及抵減規定,在條例落日後仍可繼續適用至抵減期限屆滿, 100年度總預算案中所列有關促產落日遞延抵減之營所稅稅式支出99年度及100年度分別為1,098.94億元及1,145.83億元,促產減稅優惠無法一次落日,擬回收之稅收不能一次到位,勢必導致稅收出現鉅額缺口。由此看來,國庫不僅透支,恐還將大大失血。而100年度營所稅預算數僅較99年度預算數少編285億元,也顯然昧於事實,過度樂觀。
問題二、浮濫支出 歲出擴大
馬政府迷思「舉債建設」,但是從馬總統上任所編的第一個預算案-「擴大內需」583億元,即遭監察院糾正,糾正案指出「計畫缺乏具體內容、不利城鄉均衡發展及資源配置…」;再者,舉債發「消費券」856億元,也遭審計部評為替代效果偏高、對經濟成長貢獻未如預期……政府的「減稅」及「舉債」,不僅造成稅制扭曲、租稅負擔不公,更有違世代正義。
表三:馬政府上任後舉債情形 單位:億元;%
預算案 年度
97 98 99 100
97年度擴大內需 564
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 847
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特別預算 185 163 173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預算 20 37 53
中央政府總預算 1,645 2,288 2,250
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 1,419 1,911 1,597
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 341 535 217
各年度小計 564 4,456 4,934 4,290
97至100年度舉債數 14,244
債務還本(-) 650 660 660
年度債務累積 564 3,806 4,274 3,630
97至100年度債務累積數 12,275
註:1.97-98年度,除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及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預算為法定預算案外,餘均為決算數。
2.99年度為法定預算、100年度為預算數
債務快速累積,不僅3年多來為全國2,300萬民眾每人增加5.3萬元負債,也將以後年度的舉債空間壓縮至極限。若依目前預估之GNP規模換算,101年度以後中央政府大約僅有3,300~4,000億元左右之舉債額度,除非稅收巨幅成長或者歲出規模大幅縮減,否則,快則102年度慢則103年度,中央政府將因為公債法舉債上限的規定,而面臨編不出預算的窘境。
問題三、積習難返 債信紅燈
中央政府財政短絀占GDP比率,97年已上升至0.87%,98、99年均超過3%。若以歐盟會員國年度預算赤字不得超過GDP 3%的標準檢視,我國這一兩年財政赤字明顯已超過警戒線,而100年度預算赤字看似減少,但依前述減稅措施對稅收影響之推估,100年度稅收要達成預算目標並不容易,稅收若不如預期,財政缺口將會擴大,屆時赤字占GDP比重能否順利降到警戒線以下,不無疑問。
表四:中央政府收支短絀情形 單位:億元;%
年度 95 96 97 98 99 100
項目
歲入(A) 15,464 16,355 16,408 15,537 15,479 16,303
歲出(B) 15,298 15,520 16,176 17,148 17,149 17,896
總預算賸餘或差短(C=A-B) 166 834 232 -1,611 -1,670 -1,593
特別預算差短(D) -768 -1,044 -1,335 -2,266 -2,646 -2,040
合計(E=C+D) -602 -210 -1,103 -3,877 -4,316 -3,633
GDP 122,435 129,105 126,985 125,127 132,939 138,157
差短(E)/GDP 0.49 0.16 0.87 3.10 3.25 2.63
註:1.95-98年度為決算審定數,99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00年度為預算數
2.GDP為行政院主計處99年8月發布
中央政府100年度累積債務近5兆,是在非常狹隘的公共債務定義下計算出之數據,若比照IMF對公共債務之定義,則1年以下借款及非營業基金舉借債務均應計入,依據國庫署資料顯示,至99年8月底中央政府未滿1年債務餘額為1,650億元,另至98年底止中央政府非營業基金1年以上債務餘額為3,400億元、未滿1年債務餘額為2,395億元。此外,政府潛藏性負債,據主計處統計,亦高達13.3兆,其中,中央負擔部分為9.9兆,地方負擔部分為3.4兆。如此鉅額之潛藏債務雖非政府立即之支出負擔,卻為未來國家財政埋下不確定的危機。
總評:舉債減稅,重創台灣
馬政府迷信減稅將吸引資金回台,但依據金管會統計資料顯示2010年第2季全體銀行自中國匯入匯款超過台幣1.05兆元,但同期國內固定資本形成毛額來自民營企業僅為5,100億元,仍較2008年第1、2季5,451億元、5,447億元及2007年平均每季約5,600億元為低,尚未回到金融海嘯前的水準,顯見回流之資金並未真正投注到實質產業上。2009年股市、不動產買賣等收入高達1.3兆元,匯回資金大多流向資本市場,投入房地產炒作,房價因而再度攀上新高,年輕人購屋痛苦指數也再度攀升,但是馬政府的平價住宅又在哪?社會住宅又有何規劃?有錢人享受政府免稅優惠的金錢遊戲,政府舉借債務卻是後代子孫共同的負擔。
經濟成長數字由「台灣接單、中國出貨」所堆積而成,失業率增加,實質薪資倒退,卻活生生印證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所言「經濟成長率不錯,但台灣在地人看得到卻吃不到這個果實」。最新統計的貧富差距數據呈現了更驚人的事實,綜合所得申報戶20等分最高與最低所得組差距66倍為歷史新高;「每戶可支配所得」5分位,最高所得組與最低所得組之差距亦高達8.22倍(不含政府移轉收支)為歷史次高;落在貧窮線以下的家庭升至10.8萬戶,人數26.3萬人,為史上最多人落在貧窮線下。因馬政府不當的減稅措施,包括修正社會救助法放寬救助標準、十二年國教、托育補助、育兒津貼、營養午餐免費等措施,政府都以財政困難為藉口,而不能實施或者只能等待財政改善逐步實施。減稅措施獨厚富人,但攸關弱勢小民生活改善的政策卻因而受害。政府施政明顯地向富人、財團傾斜,加劇貧富差距,惡化社會對立。
主題:經濟 標籤: 稅改 張貼者: 張心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