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大騙子 wrote:
板主在利益上並無受損,這應該是慶興的事情了,01板上一些苦主遇到的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何止無損, 她是要侵損買方的權利, 都沒發現到嗎?
但代書拒絕, 此時她就抓代書過戶時疏失的小辮子, 硬強迫代書去壓迫買方, 結果代書公親變事主, 因為依約, 他無權要求買方提前匯完尾款, 只好自己先行代墊不足額120萬

其實過戶後至點交, 有時會因為一些買賣方特殊因素而有一定的時間落差, 尤其是買賣雙方都有貸款的時候, 更是明顯, 有時是賣方需要搬遷時間, 有時是買方資金籌措所需時間, 一般會約定個最後交屋日期, 這不是很平常的事情嗎?

你真的沒救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