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d wrote:
沒有溯及既往呀,又不是叫他們以前多領的給吐回來
當公務員就是國家的員工,幫國家作事做到國家競爭力變那麼低,平均薪資也變那麼低,是沒有任何責任嘛?
...(恕刪)
這怎麼能說不算?你真的是被洗腦洗得很嚴重唷,以法律來說就是違約,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蔡宗珍指出,優存戶與台銀建立「定期契約」,適用十八%利率,屆期必須換約,政府則在背後補貼利息差額,形成三角關係。因此,優存戶與台銀之間是「契約履行」的法律關係,契約存續期間受契約履行義務保障,「不是信賴保護」。蔡宗珍舉例,優存戶可隨時解約,也可補回優存額度金額,契約期滿可再與台銀換約,雙方信賴的基礎是契約,根本不是信賴保護,所以18%的優存被政府河蟹掉了,再來說低薪問題剛剛看完新聞,並非完全政府問題,根本就是個人問題,高薪工作仍在,不過在教育政策失敗下,大學生不具備應有能力,無法挑戰高薪職缺,只能到生產線從事與外勞相同的工作,當然只能領到外勞薪水,因此拉低平均薪資水準。另一方面,被認為較粗重的工作,大多也能領到高薪,不過大學生只想留在超商或速食店上班吹冷氣,不願意接受挑戰。蔡練生強調,各界要求企業升級轉型的同時,也應正視勞工素質不足必須同步轉型的重要性,才能適應技術密集產業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