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很多已經不用課房屋稅了.但是以實價課稅又要被拉出來課稅.這樣你到底是了了沒?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老房子很多已經不用課...(恕刪)


和您好像說不通了, 小的是說不動產稅(房屋稅 + 地價稅)

另外問您, 您對小的p.s.所提外資買不動產課稅的看法?

關於老房子課稅問題, 小的再多說一些.

小的老家是四十年前買的老房子, 雖說用公告地價課稅, 但四十年前的公告地價可能是1000/p, 但現在
的公告地價是4萬/p; 但小的老家從來沒買賣過,為何要用4萬/p扣小的稅?

如果公告地價提高, 是經濟成長自然的結果, 小的願繳稅; 但如是別人炒做的結果, 卻導至小的要多付稅,
小的就不願意!

別人在那邊買來賣去, 關小的何事? 小的卻受池魚之殃!
照你所講的

某S帝寶豪宅
一戶市價2億 課稅現值僅市價1/10為2000萬
假使課稅0.1% 市價課稅要20萬 依課稅現值要2萬
假使課稅1% 市價課稅要200萬 依課稅現值要20萬
假使課稅2% 市價課稅要400萬 依課稅現值要40萬


某甲舊公寓
一戶市價1000萬 課稅現值僅市價1/11為91萬
假使課稅0.1% 市價課稅要1萬 依課稅現值要910
假使課稅1% 市價課稅要10萬 依課稅現值要9100
假使課稅2% 市價課稅要20萬 依課稅現值要18200


完全看不出來和你反對的理由有什麼關係
這還是按照你的主張作為假設喔
請問
豪宅課稅要怎麼變少???

****

市價課稅後只有幾種可能會發生

一:不調稅率(可能性極低)
豪宅多繳很多 一般住宅多繳一些

二:稅率調低(有可能)
豪宅多繳更多 一般住宅減稅

三:累進稅率(最有可能,例如豪宅2%舊宅0.5%之類)
豪宅多繳非常多 一般住宅減稅更多


p.s.不要拿"比例"作文章
10萬漲三倍是30萬
100萬打九折還要90萬
豪宅和一般住宅光基數差異就很大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你還是不懂我的意思
事實上一堆人被媒體牽著走以為豪宅的現值跟課稅現值差距比較大
但是依照比例而言反而是一般平民老百姓住的透天或公寓跟一般的華廈差距更大
實價課稅後反而是這些住老房子的要繳的變多而豪宅的變少
很多住公寓的相信30年.40年的已經不用繳房屋稅了
這純粹就是政府要挖錢的一個騙局.一邊打著因為房價過高的BALABALA豪洨
一邊讓你這種以為政府會關懷弱勢的自我安慰
然後沒有房子也沒有打算買房子的在旁邊拍手(反正是你們繳不是他繳)
真實的數據:英國最貴豪宅每坪549萬

不相關的數據:"英國最貴豪宅每坪549萬",所以台北百萬豪宅可以再漲5.49倍

這樣瞭解了嗎
真實數據不等於相關聯數據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真實的數據叫不相干~~好吧~~隨你坳啦

huron wrote:
照你所講的某S帝寶豪...(恕刪)

你有沒有看過你家的房屋稅單??
等你看過你家房屋稅單再來說
所以..市價的訂義是很模糊囉,沒有一套客觀的標準。變成像股票一樣,有這個市價,卻沒有成交,而不動產成交量又不像股票活絡,要繳稅多一點,政府就在繳稅前買個一間房子把價錢抬高,全部住戶都要繳貴一點,但實際上卻沒有這個行情。等繳完稅再賣低一點,而房子只是換人頭,就能炒稅了。
acbel wrote:
所以..市價的訂義是很模糊囉,沒有一套客觀的標準。變成像股票一樣,有這個市價,卻沒有成交,而不動產成交量又不像股票活絡,要繳稅多一點,政府就在繳稅前買個一間房子把價錢抬高,全部住戶都要繳貴一點,但實際上卻沒有這個行情。等繳完稅再賣低一點,而房子只是換人頭,就能炒稅了。


市價就是買賣價, 沒有訂義是很模糊的道理. 有人願意出這個價買, 就是市價!
政府可以有意炒高嗎? 小的虛擬不動產條例第2.條, "有升高者, 仍維持原市價", 其意是指: 別人買來賣去炒高的不動產價, 與我無關!

2.不動產買賣時以買賣當時半年內, 不動產所在地方圓三百公尺相類之不動產買賣均價(含本次買賣標的)為課稅之市價基準; 買賣價如低於上開均價, 則以實際買賣價為市價.有關市價每二年檢討一次, 有降低者,從降低者; 有升高者, 仍維持原市價(???)-----以此規定市價,並防止亂喊價
因為房地產並不像一般商品,成交量大,所以市價難以衡量,今天帝寶賣這個錢,但旁邊的房子賣不到,要怎麼算市價,沒有成交量,怎麼算市價。
有降低者,從降低者; 有升高者, 仍維持原市價(???)-----以此規定市價,並防止亂喊價(這聽起來,就是舊房子稅還是一樣(因為不會增加.....),新房子要繳多一點錢,聽起來是要叫大家快點買房子,不然以後買的以市價算哦)
acbel wrote:
因為房地產並不像一般商品,成交量大,所以市價難以衡量,今天帝寶賣這個錢,但旁邊的房子賣不到,要怎麼算市價,沒有成交量,怎麼算市價。


沒有成交量,怎麼算市價? 這樣說好了, 什麼時後要來算市價, 不就是不動產實際成交時, 政府才要來計算稅基! 所以沒有成交, 也就不必算了!

今天帝寶賣這個錢,但旁邊的房子賣不到,要怎麼算市價? 所以說要以半年內方圓三百公尺的相類不動產的平均價計算; 假設帝寶旁邊的賣1000萬, 半年前帝寶賣一億, 均價為5500萬; 帝寶旁的比5500萬低, 所以
課稅的市價是1000萬!

新房子要繳多一點錢,聽起來是要叫大家快點買房子: 如果實價課稅, 當然是依當時買賣價課稅, 買任何東西都一樣; 至於您的聽起來的推論是有點道理, 這也是實價課稅需要克服的一點, 因為台灣從未實施過
實價登記, 不知以往真實市價, 如果這個制度推行起來, 第一次的實價登記的確困難; 小的還想不出, 只能想到實價課稅前, 先來實施個五年實價登記制吧! 否則實價課稅沒有基礎; 或許版上達人有更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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