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yearhuang wrote:
因為辦的人也是既得利益者



你一直強調既得利益者~~

到底甚麼是既得利益者???

怎麼區分???

是只要有爽的人~~就是嘛???
惡魔推銷員 wrote:
定價問題是從前面的問題衍生而來,你賣一個房子,當然同時包含土地與建物,
雙方議價後決定土地價值低而建物價值高,這時你政府跳出來強制徵收土地,請問
土地上的建築物,政府也要照原本買賣雙方約定的價格一起強制徵收走嗎?

那叫土地改良的處理,六法全書裡也有提到,請自行閱讀。
但那是個處理原則。真正的執行細節,通常行政院會有施行細則。
可惜的是因為沒落實漲價歸公,所以照價徵收從來沒有被執行過。所以應該也沒有施行細則,或問題解釋文。
執行細節,我想不在這裡討論,你我都不是專家,討論也沒意義。
sunyearhuang wrote:
執行細節,我想不在這裡討論,你我都不是專家,討論也沒意義。...(恕刪)

所以有無解bug就丟給專家。
惡魔推銷員 wrote:
所以有無解bug就丟...(恕刪)

當然有解(六法全書也給解葯了,怎麼會無解)。
只是我不想再討論細節了,已經有人誤以為我在推銷漲價歸公了。
我的目的只在說明要居住正義唯有漲價歸公,其它目前提出來的稅制都是假的。
不是在討論可行性,或施行技術。
老實說,我也是土地漲價的既得利益者,幹嘛吃飽撐著,自找麻煩?
只是我也有公義良心,如果討論什麼制度真的是可行的,也真的是行公義之實。
那我可以贊成,畢竟現在我受益,以後我的子孫可能是受害者。

註:只是技術問題,就是施行細則去克服,怎麼老是說它是bug。
難不成你是軟體工程師?要談寫程式,那我也勉強算是專家,可以跟你談很多細節喔

sunyearhuang wrote:
當然有解(六法全書也...(恕刪)


事實上.......我不是在砲你........

sunyearhuang wrote:
當然有解(六法全書也...(恕刪)

六法全書最好是有你這bug的解.....
雙方約定地價及房價,地價低房價高,政府這時可強制徵收土地,
上面的建物該怎麼辦,才不會變成搶劫?

先是說專家會解,然後又是六法全書有解.....

sunyearhuang wrote:
當然有解(六法全書也給解葯了,怎麼會無解)。
只是我不想再討論細節了,已經有人誤以為我在推銷漲價歸公了。


難怪你一直當不了既得利益者~~

你真的該好好檢討一下自己的思考邏輯~~

惡魔推銷員 wrote:
六法全書最好是有你這bug的解.....
雙方約定地價及房價,地價低房價高,政府這時可強制徵收土地,
上面的建物該怎麼辦,才不會變成搶劫?...(恕刪)

怕你找不到,已經跟你說六法全書對建物在土地漲價歸公的相關條文是叫它為土地改良。
不去看,老是抓著一點小技術問題追著我問。
是,要解我也有解,但那真是我的解(不是專家的解)。
(到目前為止我說的有關漲價歸公都是來自學者專家或法律,不是我的東西)
我也說明了,政府從來沒有執行過照價徵收,所以也沒有施行細則。
你真的要我提個土地改良在照價徵收的執行細則,OK啊!但是僅只於我這個非專家的意見。
有很大的意義嗎?

Carter0625 wrote:
難怪你一直當不了既得利益者~~
你真的該好好檢討一下自己的思考邏輯~~

還好有其他的既得利益者幫我頂著,所以一切還好!
sunyearhuang wrote:
是,要解我也有解,但那真是我的解(不是專家的解)。...(恕刪)

就是在等你的解,因為你想像中的漲價歸公打房政策,真的很不一樣,
不給你自己解還真的無法找到答案。

買賣雙方約定總價1000萬,400萬土地600萬建物,
政府跳出來說土地該有500萬,所以我強制400萬徵收土地....
政府強制徵收土地走,上面的建物怎麼辦?
不管他?剩下一個無土地建物?搞不好還是大樓的一部分...
500萬一起徵收走?總價變成900萬,這不是搶劫是什麼?
600萬一起徵收走?政府先把年度預算變成3倍再說....

「專家有解」,「六法全書有解」,反正你反對的方案,別人的解釋就是
被你形容為不可行,你的方案,不可行的部分就是專家會解或是六法全書
有解,或是什麼在這裡解沒意義等,bulabu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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