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會導致房地產狂飆嗎?

sunyearhuang wrote:
什麼制度可以解決藍綠...(恕刪)



小鬼只是莽撞不悖理的找到問題
見鬼了才會讓他們幫忙來完善制度嘞
說過
嘴上無毛
辦事不勞

當然是我們大人來完善並解決問題
但也要聽取他們讓人可點頭的意見
順便塞糖給小朋友 , 安撫安撫!
(我說小鬼 小朋友 不是不敬 而是覺得真的很可愛)

但我覺得法條交給民營軟體公司就可以打破藍綠對峙的問題

把立法院保留幾個專業立委
而且是沒實權 虛位的 來定程序解釋條規而已
兩個或三個軟體公司把法條作成懶人包或同型款
來交叉比對
並方便覽閱行銷於一般民眾
再就各自上網取密碼選項按鍵投票 像按讚一樣
還很有趣
又更省錢
不用養一堆私心自用的米蟲....

這才叫人民當家作主

都什麼時代了
還再用三百年前的代議士制度
失能又失職
真離譜!

頂多加入像品管一樣的稽核獨力機關來調整制衡(少人數)

嗯 這只是我偏頗粗略的發想.....當是亂講不負責滴

但還是要尊重專業人士 的專業中立職人的功能
不過 要快啊 !

是不是要叫那個大法官出來釋憲啊 ??
順便號召專家像圓桌武士那樣開個圓桌會議 ....



六角缺一角 wrote:
你這樣就前後矛盾了
一方面你說:一年後若有不良影響,我方可煮動啟動緊急磋商機制、或於三年後修改、撤銷開放承諾。
一方面你又說:這64條裡面已經有47條實施近5年了,還要這樣反悔,以後其他國家誰還敢跟台灣簽?
簽了的東西已經實行了,說反悔就沒人敢跟你簽,意思就是【簽了之後實行之後就不能修改不能撤銷】?
那『服貿協議第8條、17條,一年後若有不良影響,....』不就自打嘴巴了嗎?...(恕刪)

看不出那裡予盾。
不是說:簽了之後實行之後就不能修改不能撤銷
而是簽署之後表示雙方達成協議,既已達成協議單方面撒銷就是毁約,單方面修改相當於毁約沒什麼不同。
要合法的撒銷或修改議,就是雙方同意重啟談判。老共已表明不會再談服貿了。要修改內容就你台灣自行修改然在台灣鳥內自high。
清楚了不是不能反悔,修改,而是要雙方同意(重啟談判),不然就是片面悔約,就失去了國際信用。
其實若法院若做出不通過服貿,還不致於被認定毁約,所有國際間的協議諦約本來就還是有國內監督機關
要行使同意權。不通過就是協議無效而已。
重點就在於,政府間簽了協議被監督機關否決的結果就是,國際會認為這個國家政府簽的約沒能力讓它生效。
就會影響以後別國跟你打任何的交道,(誰要跟你花那麼多力氣談一個你無力讓它生效的協議?)
這種信任度,不會因為執政者改變而有所改變的。一次的信任破產,要花許多年的修補。

協議內容有視情況磋商機制,這在很多協議或合約都會有,那是一種協議或合約執行有窒礙難行時雙方同意可以磋商解決。這種條文通常只是制式條文,作用不是很大。沒有這條文,只要雙方同意,本來就沒有什麼不能改的。差別在於沒這條文,你要磋商修改,對方可以不鳥你,有這條文,至少對方要來談。來談不表示一定要
答應你的條件。所以有沒有這條,相差不大。
六角缺一角 wrote:
你這樣就前後矛盾了一...(恕刪)


樓上sunyearhuang兄回答您這麼詳細,不知您看懂了嗎?
網路上以訛傳訛的假訊息太多了,例如服貿會引起炒房

實際上台灣開放陸資進入房地產已行之數年,控管嚴,限制多。
陸資在台置產以千萬元以下居多,至今總申請數仍不到一百五十戶。
孫小文 wrote:
網路上以訛傳訛的假訊息太多了,例如服貿會引起炒房


呵呵呵
以為大陸在服貿這塊是吃素的嗎????

而助炒房部分
服貿喔.......
根據可靠消息來源
這個無須多所辯論
預期不是幾成而已
到時候就知道了
看多看空
下好離手 ((攤手))

提醒大家一句話
台灣的房產目前處在『先造價』
然後『再造市』
自己去理解這和ECFA&服貿之間的掛鉤

自己思考
不再贅述囉

你們繼續爭辯
我繼續花時間和資源做好準備
民國91年就已經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了
已經經過12年了
該買的也都買了
況且歐美日的房地產都還在低基期
該買哪邊比較有效益?
李嘉誠精明的很!

六角缺一角 wrote:
根據可靠消息來源
這個無須多所辯論...(恕刪)

原來不需理解,只需可靠消息就行。呵呵!
sunyearhuang wrote:
原來不需理解,只需可靠消息就行。呵呵!


可靠消息是哪裡來的?

呵呵~別問,答案會不會很可怕?
民國91年就已經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了
已經經過12年了
該買的也都買了
況且歐美日的房地產都還在低基期
該買哪邊比較有效益?
李嘉誠精明的很!


91年時台灣房地產很慘 法拍一大堆 價格很低 陸資都不來
服貿我整個有看完
我貼有關連的部份
消息部份是人脈問題
恕不分享


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

A.建築物的一般建築工作(CPC512):
 開放項目:
  1.一般住宅大廈
  2.多住宅大廈
  3.倉庫和工業建築
  4.商業建築
  5.公共娛樂場所建築
  6.酒店、餐廳與類似建築物
  7.教育建築
  8.健康建築 <-應該是指醫療之類的
  9.其他建築物

B.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築工作(CPC513):
 開放項目:
  1.公路、街道、鐵路、機場跑道
  2.橋墩、高架公路、隧道及地鐵
  3.水道、港口、水壩、水利工程等
  4.長運輸管、通信和電力線路(電纜)
  5.本地管道和電纜(附屬工程)
  6.建設採礦和製造場所
  7.建設體育和娛樂場所
  8.土木建築工程製造業

你們乖
努力一點收集資訊啊
(幫你從英文翻譯變中文應該很方便閱讀了)
自己再判斷自己的未來會在哪裡
政策看起來勢在必行
是過得好看和難看的差別而已
這時候是該思考怎麼因應和面對
不然你就得學學怎麼去抗爭

而手裡沒有多於資源的同胞們
我只能誠心並且無奈的說
我感到抱歉
我幫不了你們


只有你的自由意志是真正屬於你的
自己判斷吧



====我在別版PO的  就當做延伸閱讀吧====

http://news.tvbs.com.tw/entry/510466

新店北新路一帶竟然像是台灣的開曼群島,調查局和移民署查訪,發現這3年來有一名楊姓女子引進9家陸資企業,公司都設立在北新路上,其中一處40坪的老公

寓就掛了4家公司招牌,實際上卻只有一名幹部和工作人員,營運和資金狀況不明,投審會已經註銷其中一家公司的登記證,就怕大陸人士設立人頭公司,假投

資真移民。

新店北新路巷弄內的老公寓一樓裝潢成辦公室,但奇怪的是怎麼一間屋子有4個招牌。附近住戶:「應該7、8個在裡面。」記者:「都是大陸人嗎?」附近住戶

:「對,應該是。」

附近住戶:「因為現在很多人都會掛名啊,我當然覺得奇怪啊。」

附近居民說,平常出入人員少,又沒有天天上班,實在可疑,調查局和移民署4月份也來查過,發現一屋子裡面有4家公司,其中2家沒問題,中華開能的資金運

作卻不正常,更扯的是森源實業被查出登記資本額600萬,卻在申請驗資之後,資金退還給銀行,也就是說根本沒實際營運,9月份登記證已經被註銷。移民署專

勤隊隊長劉偉奇:「(已做)廢證的處理,同時限制這公司的大陸人士進到台灣來。」

總共9家企業都是一名楊姓女子引進,在北新路一帶租了3間公寓成立公司,就像是台灣的開曼群島,大陸投資金額20萬美金以上居留一年,20萬美金以下只能

以商務名義來台,所以不少大陸投資人嚮往台灣生活,準備大筆資金來台開公司,取得居留證之後,配偶、小孩3年內可自由進出、就學,甚至還享有醫療資源

,不過公司是否實際營運就很難說,相關單位著手調查,就怕有人假投資真移民。

==========================

查都查不完
厲害的大陸人還有辦法做到讓你查到也不能怎樣
老公寓就可以掛名了喔(無論他是商業住宅還是單純住宅公寓)
這些不先規範起來的漏洞是何用意呢??

更不用說用台商友人的人頭去購買房地產((攤手))
很抱歉這種類的偏偏是多數
而且完全查不到也無法統計 (又會有人跟你辯這點 說真的懶得在這種地方爭論)
但是你在那個商圈裡就會知道這些鬼事情在發生
喔...不過不久的將來就沒有人頭戶這種事情了
基本上應該就可以想買就買了吧

所以接下來的
當他們順利取得居留證之後...
這些總量大概幾年後發揮噴發力

自己想像

http://big5.huaxia.com/tslj/zcjd/2011/10/2625149.html

真正的實質開放是2009年(改非常寬鬆是真開放)
所以不要被那些說2002年就已經開放也沒怎樣(那時候嚴格規定限制所以是假開放)
再回頭看看台灣房地產的飆升
對比下來
是不是2009年開始不停止的往上推升


一樣不爭論不打無謂的筆戰
自己看事實
自己去思考



==========================

大陸人置業台灣10項問答

華夏經緯網 2011-10-19 10:12:08

以國內房地產調控與限購等政策措施為背景,海外置業近年日漸升溫,這其中,購置海外度假寓所、資產保值增值、投資移民、子女海外求學等種種需求構成了海外買房現象。最近以來,赴臺置業在海外置業潮中漸漸突起,並有加速追趕北美、歐洲、澳洲、香港、新加坡等傳統主流目的地之勢。這既有兩岸關係改善、兩岸經濟交流加深的深層背景,也得益於台灣房產市場對大陸居民購房政策的改善,以及台灣房產在大陸的推廣和市場開拓。

為了回答眾多置業者的種種疑問,我們特地採訪多位台灣法律、房產專家,整理成本期《置業台灣10項問答》。

1. 大陸居民去台灣購房置業現狀怎樣?法律基本規定和限制有哪些?

目前兩岸處於漸進式開放過程,大陸居民赴臺購房的法律規定在逐漸放鬆,赴臺購房逐漸升溫。

2002年8月起,台灣當局最初開放大陸居民到台灣買賣房產,但因限制太多,實際赴臺購房寥寥無幾;2009年6月,臺當局修訂《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取得設定或轉移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進一步放寬大陸居民在臺購置房產的限制。隨著2010年兩岸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和赴臺“自由行”在多城市施行,大陸居民赴臺購房加速升溫,實際成交加速增長。

按台灣相關現行法令,台灣不動產享有永久產權,這點和大陸有很大差別。允許大陸居民購買台灣不動產,但購買人身份有所限制,不得為黨政軍要員。意向在臺購房的大陸居民,先提供身份驗證,經過台灣相關行政部門審核後辦理過戶登記。大陸居民在臺購房自登記完畢起3年內不得出售。此外,大陸居民亦可貸款購房,最高可貸款 50%;大陸居民在臺購房後,入境次數將不受限制,可在臺1年最長停留4個月。

2. 購置台灣房產可否貸款,首付比例多少,貸款條件、利率怎樣,如何辦理?

根據台灣現有政策,對大陸居民可按例銀行按揭,按揭成數最高度為50%,貸款期限最長30年。具體放貸條件依照客戶自身的情況而定,看個人信用和個人資產情況,銀行針對個人單獨制定按揭計劃,每個人的貸款利率都不同,大概在2% 左右,提供的資料越齊全,享受的優惠越多,同時放貸利率越低。

按揭貸款需要提供擔保。大陸的收入證明和資產證明在台灣不認,只能以台灣的產權物作為抵押,收入證明和資產證明是個輔助的條件。

3. 買台灣房產的交易稅費有哪些,怎麼辦理?房產稅、公共維修基金如何收取?

因購買新房和二手房屋有所區別。

購買時應繳契稅、印花稅及登記費用,契稅為當年房屋評定現值的6%(包含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

第一次登記房產時交易稅費約為購房總價百分之一以下,由台灣地政士統一辦理,于交房前由建設公司統一收款,多退少補。印花稅、登記費、文書、代辦、簽約等費用,金額都較小。

取得房產後每年應繳納房屋稅和地價稅,房屋稅為房屋現值的1.2%,地價稅按土地公告地價的1%到5.5%徵收。

二手房屋買房時應繳納契稅和印花稅等其他費用,契稅為當年房屋評定現值的6%。購買的稅費約為銷售價格的1%,每年持有的稅費為銷售價格的0.5%。

台灣購房不需要像大陸在交房時按一定比例交公共維修基金,但每個月需要交新台幣10到15元/平米/月的管理費,用於社區內公共設施的管理及維護費用。

4. 可否以大陸公司名義購買台灣房產?

大陸公司如果在台灣有分公司,才可以以公司名義購買,且購買的理由是用於給員工提供住宿使用。如果大陸公司在台灣有公司,辦理按揭的手續會很簡單,且最高能做7成按揭;

以公司名義購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證件、公司營業執照、1年的納稅證明等等。

外資公司購房不受限制.

5. 產權證上是否可以登記為多人共同產權,最多可以寫幾個人?是不是寫入產權證的大陸居民每人都有每年4個月的居留權?

按照目前的台灣法令,房屋買賣簽合同不限人數;但辦理產權證的時候只能寫一個人,不能做分割比例;產權登記人的家人可以自由行、參團、商務簽等方式去台灣。

相關法令及政策也一直在逐漸調整和放寬過程中,入臺的方式將逐漸放寬。

辦理產權證過程中,若因程式原因無法及時辦理完成時,還可由信託公司代持房產,仍有一緩衝期,可在此期間持續補件辦理。

6. 購買台灣房產後,如果想出租,租金情況如何,出租佣金和繳稅如何辦理?

以台北為例,參考租金為:a精裝修、生活用具齊全、但無酒店式服務,則租金約為人民幣30-35元/平米/月;b精裝修且有酒店式服務(包括定期打掃、生活用具齊全、商務服務等),則租金在上述基礎上增加15%;c普通裝修(無生活用品替換)且無酒店式公寓服務,租金約為人民幣20-25元/平米/月;上述租金均不含物業管理費。每年平均的租金回報率在3.5%左右.

佣金方面,按台灣的行業慣例,如純代租,則代理公司一年收取一個月租金作為代理佣金;半年半個月,不足半年按照比例收取。或按月收取“代理房東服務費”,標準為每月房租的約10%。

出租房屋原則上均需報稅。若承租方同意不報稅,則以現金方式匯入業主指定賬戶中,不需申報。

7. 大陸居民購買台灣房產後是否可享受台灣“健保”制度或其他醫療保障,如何辦理?

在台灣購房可以便捷地享受到台灣高水準的醫療服務,符合一定條件者還可加入“健保”。

大陸居民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應自在臺居留滿四個月之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但合法的受雇者可自受雇日起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大陸居民參加全民健康保險應持有“台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或者“台灣地區居留證”。

台灣所稱“健保制度”是一互助醫療制度,類似于大陸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社保)。“健保”需按月繳交健保費,政府分擔一部分費用。意在讓一般人都可以享受一般水準的醫療服務。

目前許多人仍選擇自費方式以獲得更高水準的醫療品質及藥品。常見的是,許多在臺置業的海外華人並不參與台灣的健保制度,但因在臺有居所,便於每年來臺做健康檢查,或自費享受高品質醫療。大陸居民購買台灣房產亦可來臺享受高品質醫療,或以醫療服務作為對長輩過壽或節慶的禮物。目前許多台灣人亦傾向自費享受高品質醫療服務,如癌症醫療等。

8. 購房人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台灣中小學基礎教育,在臺就讀高校是否有便利條件?台灣中小學教育環境怎樣?

大陸居民出具一年“在臺居留證”便可申請台灣公立中小學基礎教育。

在臺高校各具特色,台灣擁有良好的中小學教育環境,英文學科各校都有,部分學校會特別著重語文能力。

9. 台北高端住宅市場基本情況怎樣,是否可以舉幾個例子介紹知名項目及價格情況?

台北房地產市場發展起步較早,市場比大陸更為成熟,目前很少見大體量開發的新樓盤,通常項目規模較小,但台灣房產產品水準很高,無論建築、設計、園林、用材、文化元素融入等等方面,都整體領先大陸房產較多。

此前,大陸知名開發企業萬通地產在臺合作開發的首個項目“萬通台北2011”已開始對大陸居民銷售,項目位於台北陽明山,離市中心商務中心地帶約15分鐘車程,為高端度假公寓,售價約每平米4萬元上下。“萬通台北2011”周邊很少新的可售樓盤,現存的樓盤也是二十年前的老項目。

周邊新房:緊鄰的地標項目“the elipse 360”,其開發商為“萬通台北2011”的合作商,貝聿銘設計事務所作品,出售率為50%,十層以上基本售罄,售價約每平米6萬元人民幣;“半山匯”,售價約為每平米5萬人民幣;“大景無言”,2010年項目,獨棟別墅,售價約為每平米4.5萬元人民幣,目前基本售罄。相對而言,“萬通台北2011”定價有所低估,略低於周邊;台北市最知名的高端項目為“帝寶”,每平米售價12萬人民幣以上,目前釋出量非常稀少,一戶難求。

10. 這幾年台灣房產市場基本情況怎樣,該怎麼看台灣房產的投資價值?

總體來說,台灣的房價處於相對較低或者說較為合理的水準。從房價收入比來看,低於香港和北京,略高於新加坡,處於可接受的合理範圍之內,投資者可以進行投資。

從台灣各縣市來看,由於房源稀缺,台北房價及上漲速度遠高於其他縣市,銷售速度快,未來升值空間巨大。

近幾年市場行情看,03-08年,台灣房地產價格處於平緩,08年ECFA的簽訂,08-09年台灣房價增長12%,09-10年台灣房價增長10%。正處於房價的上升通道。

台灣不動產法律制度和大陸有所差別,房產享有永久產權,無所謂“70年使用權”的期限。

房地產基本制度上,台灣專設了“信託專戶機制”,開發商在銀行設銷售收入信託專戶,委託建築經理公司管理,銷售收入將存入信託專戶,由建築經理公司根據工程進度向施工單位撥付工程款,確保工程順利完成。這是台灣房地產的一個顯著特色。

empirepenguin wrote:
91年時台灣房地產很...(恕刪)


是阿
看起來大陸的土毫不屑買低基期(民國92~95年)時的房地產
要買就要買現在世界第2(14.3)甚至世界第1(香港已經跌5~10%...所以台北應該變成第1了)的房價所得比最高的台北
這樣才能顯示大陸土豪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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