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你碰到你撿不撿?你會跟屋主講說附近行情30萬所以我要用30萬跟你買嗎?還是你會用25萬搶下來?
如果你還是選擇用25萬買下來, 那你的品行跟仲介比有比較高明嗎?
如果是自住客(如版主)用25萬撿走就是市場經濟, 是版主賺到,
如果是仲介撿走再以32萬/坪掛出來賣就是壟斷就是抬高房價?
反正沒有便宜給你佔就是壟斷?
好現實的兩段回應!身在自由世界,就是如此!但一直感覺01看官時常用單向的邏輯在思考!
不過,也許樓主沒想撿到最便宜,只是單純對業者卡位買斷萬分不爽,仲介業以提升為服務業了!如此這般,更別談服務品質了!說出他的店名吧!
zaza213 wrote:
人家有第一線且直接的消息
當然可以做對自己最好的決定...(恕刪)
這應該就是重點了,不論開價多少,屋主真正想賣的價錢只有接案的仲介知道
而且仲介對於當地價格的敏感度絕對是比買方強,如果價格真有利可圖
找合作的投資客甚至自己吃下來都不無可能
這也無可厚非啦,他們也是混口飯吃,但是希望不要像樓煮的經驗一樣,遭到欺騙
另外,想順便向版上的仲介大大求證一件事
當買方出斡旋並簽下契約書後,仲介拿著買方的現金去跟屋主談的時候
會把該契約書給屋主看嗎?(上面有買方出的價格及買方姓名)
基本上我會這樣問只想釐清一件事而已
如果.....屋主從頭到尾一直到成交簽約之前都不知道買方式是誰姓名為何時
難保不會有差勁的仲介,拿著買方的斡旋金去跟屋主議價,當價格議到差不多的時候再自己或投資客進場
連斡旋金都不用拿出來勒.....
等發薪水的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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