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dyfdanss wrote:老家在中和某捷運站附...(恕刪) 樓主,若建商是正正當當的來都更,當然都更非常好阿!但是太多建商都想賺超額利潤哄騙善良地主,不然就是不照規定或常理分配獅子大開口的地主,都更才會問題多多,該賺該拿多少是多少,都更才有好處!
sandyfdanss wrote:老家在中和某捷運站附...(恕刪) 1.目前看起來是位於收同意書的階段,如果已經收到85%的同意書,那都市更新事業的門檻已經過了,所以有沒有同意書影響不大。而現在應該快進入簽訂合建契約書的階段,合建契約書裡面會規範了您可以分得的面積,還有您的權利義務,所以合建契約才應該是您最需要重視的部份。2.在事業計畫送件前會召開說明會與公聽會,如果您家在更新範圍內,如果有收到參加會議的通知時,會建議儘量參與這種會議,才能瞭解建商的規劃內容以及條件,這時候會更有利於判斷要不要參加這個都市更新。3.至於您擔心更新後土地遭到稀釋的問題,其實就像是您拿土地出來跟建商交換重建以後的房屋,土地是會按照比例減少的,但你也分得重建後的新房屋,而且就目前政府站在鼓勵都市更新重建的政策上,給予的獎勵真的不少,整體來說能夠更新當然是個不錯的選擇。希望這樣回答對您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