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hnmao 發文教唆網友自殺 Mobile01 網管卻不制止 請網友一同聲援抵制


Jackson_H wrote:
因職責一直都有瀏覽各...(恕刪)


我也很好奇樓主的職業是什麼?
什麼職業的"職責"是監督mobile01的文章....
bis0815 wrote:
別人說去死,就去死那...(恕刪)


不素每個人臉皮都那麼後嗎
有些人自尊心超強低嘛
玉蜀署,玉蜀署,玉蜀署,小玉米何時才能進入玉蜀署?!

baddaddy wrote:
因職責一直都有瀏覽各...(恕刪)


越看越火大

居然有人假借官署名義再搞 文字獄
真是好大的官威

到底是哪個單位的阿
說清楚阿!搞神秘

你是東廠的 還是錦衣衛

有本事說清楚哪個單位的.
JIN DER LAND OFFICE
baddaddy wrote:
因職責一直都有瀏覽各大論壇網友發言, 若發現偏差言論與行為, 都會善意提醒發文者自制....(恕刪)


請你公開講清楚, 你哪個政府單位的? 我要知道我繳的稅怎麼會被用來當成你的薪水!

你領的薪水是從我這邊來的, 所以請你立刻清楚回答你老闆我問你的問題.

一併說明你的教育程度, 受過的訓練, 讓大家知道你的資質跟專業能力足不足以勝任你所謂的"職責". 公務員若瀆職是非常令人不齒的呀.

mark0826 wrote:
kahnmao原文"
只剩下整天吵著要加班費 不然就朝九晚五 不加班
希望工作簡單容易沒責任 月薪數十萬 坐擁帝寶 開著賓士 睡著名模
砍掉重練比較快壓力也比較小
農藥不好喝 刀割太痛 跳樓丟臉 撞車還會害到路人
燒炭吧 花個五萬買台15年以上的中古車 開到沒人的地方解決吧
千萬不要在別人家的旅館、房屋出租處 搞得人家房子客房都租不出去
這樣會下地獄的"..(恕刪)...(恕刪)



這樣的言論不論有沒有教唆自殺,
除了漫罵,似乎沒有高明之處
不值得鼓勵
哈哈哈,花了點時間看完樓主之前的發言,真是太搞笑了
不經讓我想起之前有人假扮警察追捕違規騎士的新聞......你該不會要PM我吧
baddaddy wrote:
PS. 若 03/19 (一) 10:00 後 Mobile01 網管或任何 Mobile01 同仁都不出面制止這類不當言論? 就只好舉報 NCC 逕行違規開罰.
不管是早上還是晚上,過10點了
趕快去舉報
貴署還是貴司不是有法務室很利害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管妹還是有上班, 今天我就被幹2文了.....

nikon d80 wrote:
現在的O1早就沒網管...(恕刪)
售:很多AV產品
你哪位?
干你屁事?

看看你的發文記錄有一篇
裡頭自稱"本署"
現在又要別人幫你 "麻煩熱心的網友協助紀錄存檔, 幫忙至網路警察單位舉發, 謝謝 ~"

你又有職責問題又自稱本署
自己不會直接舉發喔?
警察機關在辦事的時候最好會這樣公開發文


假冒警察?
還是你病得不輕買件警察制服在家幻想?
你不知道假冒警察可以移送法辦的嗎?

都2012了 你還以為是民國初年民智未開阿
勸你還是放聰明點好
還以為在網路上裝神弄鬼唬爛唬很大不會被戳破



實在有千言萬語想要用來嘲笑挖苦諷刺你
不過還是算了


補充:好好笑 原來你這傢伙早就被踢爆拉XD

真是不值一提的傢伙


有時間在這邊裝神弄鬼打廢文不如多出門踏踏青吧


baddaddy wrote:
2012-03-19 00:22 by baddaddy
因職責一直都有瀏覽各大論壇網友發言, 若發現偏差言論與行為, 都會善意提醒發文者自制.

無意中發現 kahnmao 網友於 2012-03-18 17:55 於 "房地產綜合" 版 "怪年青人不努力-不反省?為何台灣房價所得比超過日本?" 一文第 #57 無端發文教唆網友自殺.

文中提及並教導多種要網友自我了結的方法, 實屬非常不適當之行為. 恐已觸犯多項教唆法條.

經舉報 Mobile01 網管, 已過十數小時仍未有人出面下架制止. 實屬嚴重失職, 恐有蓄意縱放之嫌? 已嚴重違反社會善良風俗.

因非資訊專業人士, 不懂網友所言:如何護貝存底防止她登入修改. 麻煩熱心的網友協助紀錄存檔, 幫忙至網路警察單位舉發, 謝謝 ~

PS. 若 03/19 (一) 10:00 後 Mobile01 網管或任何 Mobile01 同仁都不出面制止這類不當言論? 就只好舉報 NCC 逕行違規開罰
我回文最怕碰到言之無物直接把別人打成信徒的腦殘 因為我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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