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要五億叫貪? 實在是有良心啦

小客5509 wrote:
49坪土地持份又位處...(恕刪)


我是建商的話,十億我都付了,每天吵這個,煩死了。

工作進度較重要嘛

可惜我還有更好賺的要賺,不然五億換我買
真雙關!!好刻意!!這就像我支持多數人決定少數人的財產,所以來公投一下吧!財產重新分配也不錯!!~~
此話差矣
改天換
嘟到我家
我人氣單薄

有這些好兄弟相挺..............讚



yisn2jzw wrote:
如果真的就是為了錢,...(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Jason K wrote:
沒人説不可以漫天喊價...(恕刪)


建商:越便宜買越好

住戶:賣越貴越好

怎麼不探討建商開的價格呢?


全部都攤在陽光下,馬上見真章。
大家要多體諒當事人啊
我們家在新店秀朗橋下,住了幾十年最近被強制徵收
一堆從小一起長大的老鄰居,舅舅、姑姑都被拆散,如果是你們、就會發現錢不是最大的因素

過了幾個月
舅舅在二期還沒開始拆的地上搭了一個棚子當自救會聚會所

結果最近我才發現很辛酸的事
幾乎每天、被迫搬離的親戚跟鄰居都會跑來這邊(幾乎都是中、老年人)
因為被迫搬到公寓後,大家的生活頓失重心,要再住在一起又是不可能的任務(政府拒絕協助)
所以大家每天早上都來待在這個棚子,不管颳風下雨都很多人來

一直鼓勵都更,要求政府強力介入的人
你們沒有這樣的生長背景、沒有這樣可憐的長輩,說出這樣的話是不是狠心了一點?

有錢好辦事..............一個字"貪"


有錢還要更有錢
小客5509 wrote:
這是價值論出發我講過...(恕刪)


我記得大法官還未釋憲說都更法違憲唷

在大法官未說之前 他就是沒有違憲的

Jason K wrote:
沒人説不可以漫天喊價!但既然如此就大大方方公開承認他們就是要錢,就是要建商多給錢,就是唯利是圖,別亂扯一些形而上的鬼扯理由,讓大家知道他們就是要錢不為了別的!

都更法就是為了對付這種死要錢的釘子戶。...(恕刪)

+10000
拆了
真爽
所以現在很多鄉民為王家報屈,
對王家來說,1億多只能塞牙縫,
2億多不夠看,
5億多剛剛好,
10億不超過,
100億則是一口價.


Jason K wrote:
你只要打贏官司取得執...(恕刪)


你是上哪看到這條法條的
我找了刑法、民法、行政執行法都還沒看到
教一下要用哪一台法院才會派法官帶條子出發去討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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