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GANT Jack wrote:
所以如果可以選擇,各位會選擇背三十年房貸還是租三十年房子呢?
買屋和租屋可以不必是絕對的,說說我的想法給大家參考參考.
幾年前我在新北市買了間房,但因工作關係就沒住,轉而租屋在離公司較近的地區.
買的那間房就租給別人來繳我這邊的租金.有趣的是,我買的那間租金差不多可以
付我要繳的租金,但是那裡的房價比這邊還低. --> 算賺到了
幾年過去,拜房價高漲所賜, 自有的房屋屋價也隨之而漲,最近有購車需求,但希望
身邊的小朋友不要流失太多,所以請銀行評估增貸的可能,房屋鑑價的結果,我可以
至少再多貸250萬,喔,天哪,我可以買Benz了...
我的心得是,有屋是一定要的,但必要時還是可以租屋,有屋不是只解決住的問題,還可以
解決好多好多錢才能解決的問題....
如果我還有資金,我一定二話不說往不動產裡送,大家可以統計看看,現在的企業主,哪些
不是賺了錢就往不動產送的?

喜歡打電動的中年大叔,最喜歡卅年前的老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