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
比方說我自己的房子 我要賣400萬 仲介費外加
如果要要實拿四百萬 勢必仲介要賣到400在外加4%
多出來的這4% 是不是買方的成本? 要當成屋主的成本 也可以
但是我要買多少 我自己心裡有底 我覺400夠了 仲介有辦法賣到更高是他的本事
最多他也只能收4% 當然多的也是回到屋主的口袋

你沒看清楚 2084 一般買賣 你扣掉4%服務費 屋主就是實拿兩千 還多一些些零頭
不能用2000 加上4%去算 這樣2080 算4% 屋主不會拿到兩千萬

millionbonus wrote:
錯誤觀念實拿2000...(恕刪)

numbalex wrote:
OK....
比方說我自己的房子 我要賣400萬 仲介費外加
如果要要實拿四百萬 勢必仲介要賣到400在外加4%
多出來的這4% 是不是買方的成本? 要當成屋主的成本 也可以
但是我要買多少 我自己心裡有底 我覺400夠了 仲介有辦法賣到更高是他的本事
最多他也只能收4% 當然多的也是回到屋主的口袋

你沒看清楚 2084 一般買賣 你扣掉4%服務費 屋主就是實拿兩千 還多一些些零頭
不能用2000 加上4%去算 這樣2080 算4% 屋主不會拿到兩千萬


錯誤觀念
實拿2000萬是指至少要拿到2000萬可多不可少
賣買雙方協議的交易金額寫在成交合約上
成交合約上的成交價是2084萬屋主就是應得2084萬
你不用管屋主覺得夠不夠
那不關你買方的事
屋主事後有沒有給服務費也跟你無關
你只是付了買房子的錢跟你己需要給的服務費而已
你完全沒有幫屋主付任何一塊錢
不用把自己講的很偉大



照你這種神邏輯是不是可以說
滿街的7-11還不都是消費者出錢租店面、付水電費、付薪水請人上班、建物流系統、建化工廠才有的
完全錯誤
你不是股東,你不但沒出錢也沒出力,什麼都不是
你就只是拿你的錢去換了一份報紙而已
你付了錢換得你想要的東西
如此而已沒有別的


你扯到7-11幹什麼 是有事嗎 ?

以最現實面的
591 屋主自售 2000萬 鄰居想買
過一陣子 信義接去了 開價2380萬 後來成交2085萬
你屋主自售2000萬不買 後來去跟信義成交2085萬
多出的錢不是買方的成本嗎 除了多付85萬 還意再多付信義的1% 等於多快一百萬 屋主都沒有變 她從頭到尾就是要賣兩千

屋主的服務費就是在售價上再往上加 所以我說服務費事實上都是買方付

什麼把自己講的很偉大 應該是你最偉大吧 搞不清楚講什麼東西
到底是誰 神邏輯

millionbonus wrote:
錯誤觀念實拿2000...(恕刪)

numbalex wrote:
你扯到7-11幹什麼 是有事嗎 ?

以最現實面的
591 屋主自售 2000萬 鄰居想買
過一陣子 信義接去了 開價2380萬 後來成交2085萬
你屋主自售2000萬不買 後來去跟信義成交2085萬
多出的錢不是買方的成本嗎 除了多付85萬 還意再多付信義的1% 等於多快一百萬 屋主都沒有變 她從頭到尾就是要賣兩千

屋主的服務費就是在售價上再往上加 所以我說服務費事實上都是買方付

什麼把自己講的很偉大 應該是你最偉大吧 搞不清楚講什麼東西
到底是誰 神邏輯

觀念完全錯誤
不管買方用多少錢買下房子從來就沒幫賣方出過半毛服務費
最後成交2085萬是因為那房子就值2085萬
而且買方承認這個價位後簽立成交合約
並沒有多付85萬這種事
其實先謝謝樓上所有人的回覆

1.本人雖委託台灣房屋...但是這種借手段很油條 ,欺拐騙...樣樣來
我對這業務已經不會再相信他說的話了...礙於一簽就簽了3個月 我只能等時間走完

2.我也已經在591上PO賣屋資訊了...只是不想跟台灣的三角合約牴觸...真的不行就三個月後我在自己賣

3.如果可以再讓我選擇一次,我絕對不會簽給仲介去賣...每個仲介都只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要說能幫屋主拉抬價格 少之又少 我看開了 能做的只有等時間走完了

4.謝謝大家的回覆...我大該都知道你們的觀念+訴求了 感恩啦


millionbonus wrote:
觀念完全錯誤不管買方...(恕刪)
tsai00 wrote:
其實先謝謝樓上所有人...(恕刪)


你簽了契約修正同意書後,房仲接下來就開始對你做狀況了,再來可能要你簽專任約,要小心。
先看一般約裡面是否有違約處罰,若有的話,與房仲對話都要謹慎,不要說出任何有違約嫌疑的話,因為你的每句話都可能會成為承堂證供。
小春哥....多謝你的提醒
台灣我是不會再跟他有任何接觸了
在來不管是哪一家...我都不會簽"專任約"

你講的我會在檢查一次的 很謝謝你的指教!!



陳小春2525 wrote:
你簽了契約修正同意書...(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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