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分後衛 wrote:
你有算過60%或55...(恕刪)
感謝大大指點...剛算了

若用
總樓地板面積 = 可售樓地板面積 + 可售停車位面積
總樓地板面積*X 是住戶分回的比例(含車位),X = 60% 或 55% 來算
如果要符合一坪換一坪的條件,車位面積會不夠一戶一車位;若要兩條件都符合就要再拉高,
建商的邏輯是想做符合地段價值的物件,就像松江一號院,
所以分回去的部分要能cover成本、有獲利...都更獎勵不知能拿多少、政府又在打房...
雖然這是建商自己要去傷腦筋的事
回過頭來,用這樣的公式算,對住戶來說,是有利還是不利?有沒有更好的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