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5分
文章編號:53111830
我說20萬/坪要買 要賣就雙方直接來簽約 簽約時付訂金 不是很合理嗎
何必還要給一筆斡旋金 讓業務去問老闆
代銷明明就是知道 老闆的價格底限 能賣不能賣 早就了然於胸
而且現在什麼年代了 要問老闆直接一通電話不就問了...
怕反悔不買? 直接簽約付訂金不是對雙方更有保障
付斡旋的用處 說穿了 就是讓仲介/代銷 把你當備胎
假設有一間房 A跟B同時在看屋
代銷的業務 說服了A 用20萬/坪買 並且A下了斡旋金
這時候業務拿著斡旋單去跟B說
"你看看哦~~" 有人要用20萬/坪買了 不然20.5萬/坪 你要不要買....

就算B不買單 還有A可回頭賣
簡單來說 收斡旋金 就是 騎驢找馬
而付了斡旋金的人 就是扮演驢子的角色
個人積分:1分
文章編號:53116960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