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快炒 wrote:
為什麼告不成??有...(恕刪)

仲介公司是不可能日行一善的,,,,心不夠黑,就幹不了這行了!

不要浪費生命,再這打嘴砲!!!
還是安心準備打官司,,,,官司能贏才是重點,嘴砲輸贏那能幹嘛!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嗶之助 wrote:民148~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恕刪)


許多屋主包括我都敗在這一條,房仲確實已將民148練的爐火純青。

嗶之助 wrote:
該給的給一給,該扣的扣一扣,沒有什麼是告不成的,除非你能承擔後果!..(恕刪)


這是真的,只要房仲敢衝,確實沒有什麼告不成,要解套除非認賠,否則就要有走法院10年以上的心理準備。
不然找民代去關說吧,房仲最喜歡看屋主緊張的到處找人來關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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