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hleyTasi wrote:
我家與親戚共同持有...(恕刪)
問題來了
ABC表哥上個月打電話來
叫我們把他家的土地買下
200平方公尺開價600萬元
實際200平方公尺=60坪=276萬..
如果可以..你們出276萬以上..出價到雙方都能接受的合理價位..
因都是親人..佔用部份很好談..
沒必要雙方鬧的不愉快..
必竟是長輩留下來給子孫的..
是要讓你們享福..而不是希望你們吵架!
然後上禮拜五接到公所的掛號信
這禮拜五早上要開土地使用糾紛的調解委員會............
經過我這兩天輾轉打聽之後
大概知道大伯家三兄弟為了要逼迫我們買下那200平方公尺
如果不肯買就要強制分割
他們對於土地分割有三點主張
1.二伯賤價賣土地時,未告知大伯,所以損害大伯的權益
買賣無效,我們應該還地給二伯的獨子D表哥
或是我們分一半100平方公尺賣給大伯家三兄弟
2.土地未分割前,無權自行認定前後位置,應該用抽籤來決定
3.我家蓋前後兩棟鐵皮屋前未告知大伯一家人,擅自蓋房子有侵占嫌疑
其中1.2點的用意就是想趁我們剛花大錢整修完老房子
他們如果分割時抽籤抽到有地上物的位置
就可以逼我們買下土地
第3點更狠,因為鐵皮屋沒有辦理建物所有權登記
撕破臉的話他們就上法院要求拆屋還地
第一點如果土地所有權已在您們名下..什麼都不用怕
第二、三點..共同持有人早期都是口頭指定位置..很少留下記錄..
也只能找個大家都認可的方式解決..
(我家例子是大家找來開了數次會議..最後抽籤決定..大家不能有異議..
且將書面程序一併走完..大家各自拿分割好的土地利用去..)
因您們有地上物..問題就比較大..
建議由法院來決定..
你們堂哥那邊擺明吃定你們了..
不要再私下交易..以免以後還會再一次發生類似情況
就直接由法院定妥吧..
當然..
你們一定某部份也會吃虧的..
那也沒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