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26696 wrote:
就是當初代銷說房子...(恕刪)
我是認為大大應該不要糾結在車位只有3.x坪這個問題上, 簡單說, 當初代銷說買45坪, 公設比30%, 那建物面積應該要有31.5坪, 剩下公設是13.5坪, 這個大方向應該要對, 然後不必糾結在車位公設是放在哪邊, 因為如果13.5坪是包含車位的公設, 那不表示你實際的公設比是不到30%的?? 其實都只是數學算法而已
個人是認為大大現在應該要確認的是"建物面積應該要有31.5坪, 公設是13.5坪, 再加一個當初選的平面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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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概懂大大的意思了, 大大是不是認為買到的應該是"31.5坪建物面積, 13.5坪公設, 加一個平面車位3.x坪, 再加上車位公設面積"?
ryanku wrote:
我大概懂大大的意思了, 大大是不是認為買到的應該是"31.5坪建物面積, 13.5坪公設, 加一個平面車位3.x坪, 再加上車位公設面積"?
不是,我的意思是,45坪 30%公設是13.5坪,加一個坡道平面車位3.X平,但事實上,一般車道不是就是含在車位的面積裡嗎?所以一般在市面上看到的坡道平面車位坪數都是7~8坪起跳。
所以照理來講我的車位,應該是要3.X平+車道面積(如果以一個正常平面車位7平算)..那這間代銷不就是把我另外的3.多坪車道面積算到我那13.5坪的公設裡。
所以,我現在的公設13.5坪=一般公設10坪+車道面積3.5坪
但是...車道面積算到樓上層的房價,這樣等於加價賣。
而且等於我車位150x1個(只有3.5坪),一坪買了快50萬!!!!
正常不是應該是房子41.5坪+車位7平=48.5坪 因為當初車位是以"個"計價
而我現在的卻是房子45坪+車位3.5坪=48.5坪 (我用了買房子的單價買了3.5坪本該屬於車位的錢???)
C226696 wrote:
就是當初代銷說房子...(恕刪)
你都沒看其他網友的回應嗎??
ryanku wrote:
所以我說大公小公的差...(恕刪)
這邊不就有講出來了嗎~
以下誇張舉例
假設地下室面積1000坪
實際車位框框只佔200坪
那剩下的800坪(就是你口中的車道)
按照目前的法規(民國80年以後) 就是必須提撥一部分給樓上住戶去持分共有
至於到底是100坪給樓上,700坪平分給車位
還是700坪灌到樓上,100坪平分給車位
法規就是沒有規定要怎麼分才正確!!!!!!!
你就算叫建設公司提供分坪表,推測,他一樣是合法的啦~
虛坪,對,你的房屋權狀內包含的面積就是很虛
差不多民國85年以後的房屋都是這樣~
只有比較虛 跟比較不虛的區別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