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insh wrote:
若是實拿960, ...(恕刪)
可能是我表達的不夠清楚,事實上是,第一次簽約金額為990萬(實拿,不再另付服務費),第二次被要求降價變為960萬(實拿,不再另付服務費),則意謂"若我不降價則1000萬元成交,我實拿990萬,仲介實拿10萬",但我一個月後降為960萬,變成我實拿960萬,仲介實拿40萬,這種交易方式在合約書上要寫明,開價也要特別注意,因為要符合市場價格,小弟也是問了一些前輩,做了一段時間的功課才知道的,也才能開出990萬這個價位,只是第二次去還是把第一次的價格往下調了,因為當時覺得目前景氣不明,讓點利也許能加速成交
對了,再補充說明一下,960萬也是在小弟可接受範圍,無意與仲介產生任何不愉快與評判,第二次去會調降也只是想說目前市場不明,所以讓利,只是沒想到讓的利是讓到仲介,他們也是很辛苦,但我覺得交易還是以誠實為上策,若不老實,我覺得即使下一間房要賣or買,也不可能再委託他們,所以才上網詢問有無前輩碰到和小弟一樣的事,這是仲介的常態做法嗎?